福建:2014-2015年全省单位GDP能耗年均要下降2.17%

04.07.2014  18:27

福建省政府日前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降耗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2014-2015年全省单位GDP能耗年均要下降2.17%,各设区市要确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十二五"节能目标任务。为实现目标,《通知》要求各地严格控制能耗增量,对拟新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要认真核查,新建高耗能项目能效水平未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一律不予能评审批,对未完成节能目标的地区严格限制新建高耗能项目核准和审批;《通知》还对提高重点领域能源利用效率、加强节能监督管理、淘汰落后产能、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等事项提出要求。据了解,今年一季度,我省GDP能耗同比仅下降0.95%,降幅低于同期全国平均水平和我省年度目标,节能形势十分严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