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打造“1+6”燃气管理体系

03.02.2015  20:38
  

      2月2日,厦门市召开燃气行业安全工作会议,公布了一系列新措施。

      一是成立燃气管理新机构。于1月5日设立市燃气管理中心,为副处级全民事业单位,隶属市市政园林局管理,并形成“1+6”的监管格局,即市政园林局内的燃气管理中心为“总部”,全市6个区分别成立区级的燃气管理中心,将燃气监管将由市延伸至区、镇、街甚至社区,形成严密的分级和网格化管理模式。目前除市级管理中心建成外,湖里区、翔安区、海沧区都已成立。

      二是使用新供气合同。会议要求全市燃气企业必须按照省住建厅刚下发了《餐饮场所瓶装液化石油气供用气合同示范文本(2015版)》的合同范本,与餐饮用户全部重新签订供用气合同,并借此机会,重新核对餐饮用户信息,健全台账。之后,燃气企业还将与住家用户重新签订合同。

      三是启动供应站点标准化建设。市市政园林局提出“四个统一”、“五个必须”标准。此前,市市政园林局还召开了燃气企业供应站点和汽车加气站年审工作布置会议,目前正处在企业自查和申报阶段。(厦门市安监局 柯璋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