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前9月查35起食品药品违法案 14起为药品案件

22.10.2015  23:58

  福州新闻网10月20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王玉萍 通讯员 毛样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昨日通报今年前9个月食品药品违法案件行政处罚情况。全省3817起行政处罚案件中,涉及我市的共有35起。

  14起为药品案件

  福建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涉嫌经营劣药“防己”,被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没收扣押的库存产品47kg,没收违法所得2895.26元,并处货值金额1倍罚款9603.64元。

  福建同盛医药有限公司涉嫌销售劣药“跌打丸”,被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没收销售劣药违法所得1525.6元。

  福建省扬祖惠民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涉嫌销售假药“柴胡”,被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没收违法所得178.6元。

  福建惠好四海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涉嫌经营假药“马勃”,被没收违法所得100.56元,没收5.572kg未销售的假药马勃。

  福建惠好四海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涉嫌经营假药“天花粉”,被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没收剩余“天花粉”3.2074千克,没收销售假药违法所得687.39元。

  福建省安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医疗器械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被警告,责令停止生产上述产品,没收违法所得1200元,处5000元罚款。

  福建康泰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涉嫌销售与标签载明的内容不符合保健品“康富丽”褪黑素软胶嚢,被没收违法所得4100.47元,处2000元罚款。

  福建宏信药业进出口有限公司涉嫌销售劣药“盐酸左氧氟沙星胶囊”,被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没收剩余劣药“盐酸左氧氟沙星胶囊”9066盒,没收销售劣药违法所得45442.08元。

  福建金百惠药业有限公司违法购进、销售劣药“羌活”等中药饮片且购进中药饮片未建立并执行采购验收记录,以及未按照规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被警告,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被扣押的药品,处10827元罚款。

  福建省海乐威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涉嫌生产经营不符合卫生规范的清痘达人祛痘原液,被没收违法所得853元,处2985.5元罚款。

  福州海王金象中药制药有限公司、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梅峰制药厂因未按照规定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被警告。

  福建康利达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涉嫌经营劣药“艾叶”,福州宽域精密齿研有限公司生产不合格医疗器械“义齿”,被处相关行政处罚。

   食品企业最高被罚79002元

  福州立日有食品有限公司涉嫌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香酥肉松”,被没收违法所得8817元,处79002元罚款。

  福建外贸中心酒店有限公司使用含硫酸铝钾的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蛋糕”,被没收扣押的泡打粉,没收违法所得5040元,处3万元罚款。

  福州小黑子饮用水有限公司涉嫌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小黑子纯净水”,被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3431.2元,处3万元罚款。

  福州麦麦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麦小熊蛋糕”,被没收扣押的食品,没收违法所得1116元,处2万元罚款。

  福州日兴水产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鱼籽”,被没收违法所得61.5元,处2万元罚款。

  福州康友贸易有限公司生产与其标签、说明书所载内容不符的食品“康友味精”,被没收违法所8881.3元,处2000元罚款。

  鼓楼区船长码头店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鱼籽”,被没收违法所得61.5元,处2000元罚款。

  福州戴斯金灵餐饮有限公司经营无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的“heineken”啤酒和未执行进货查验相关证明文件,被警告,没收被扣押的食品,处2000元罚款。

  福州民天食品厂生产的“民天”老酒标签涉嫌不符合规定,福州牡丹大酒楼有限公司西二环店涉嫌使用含硫酸铝钾的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素菜包子”,被处相关行政处罚。

   大润发沃尔玛永辉家乐福均被处罚

  福州金榕大润发有限公司涉嫌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糯米、香菇,被没收违法所得864元,处2000元罚款。

  福州沃尔玛百货有限公司涉嫌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鹭浪”鱿鱼丝,被没收违法所得439.2元,罚款2000元。

  沃尔玛大利嘉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鼎鼎肉绒”,被没收违法所得1014元,处2000元罚款;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金砖肉松饼”,被没收扣押的食品,没收违法所得1323.94元,处2000元罚款。

  福建永辉超市有限公司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香酥小黄鱼”等12批次食品,被没收违法所得4607元,没收被扣押的食品,处24000元罚款;永辉红星苑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明虾”(海水),被没收违法所得1629.6元,处2000元罚款;永辉五四北路店涉嫌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茉莉毛尖”,被没收违法所得600元,处2000元罚款;永辉五四北路店涉嫌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香味李干,被没收违法所得360元,处2000元罚款。

  此外,家乐福宝龙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明虾”(海水)、“冻龙利鱼柳”(海水鱼)等两种食品,被没收违法所得620.7元,处40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