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11名失足少年终圆大学梦
24.09.2014 13:06
本文来源: 检察
本报记者 闵凌欣 通讯员 陈建德 林明贵
昨日,到校报到才几天的大学新生小黄,给德化县检察院的帮教检察官刘炳坤打来电话表示感谢。2013年,德化县检察院对参与聚众斗殴的十余名在校未成年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并选派青年干警对他们进行结对帮教。在这起案件中,共有11名涉案未成年人参加了今年的高考,而且全部被高校录取。 因“看不顺眼”斗殴 2012年2月22日晚9点,宁静的德化小城传来一阵喧闹声,十几名高中生竟因互相“看不顺眼”,各自召集了一拨人马在最繁华的南门聚众斗殴,最终导致1人重伤、1人轻微伤。案件很快告破,公安机关对10多名犯罪嫌疑人采取了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其中,有11名系未成年人,且为当地多所学校的高中生。由于涉事人员身份特殊,德化县检察院未检办干警立即提前介入。 通过前期社会调查,办案干警了解到,在此案中,大多数学生都是受召集参与斗殴,那些先到场的学生刚动手,便被对方召集来的校外社会人员打得四处逃散,一名学生被打成轻微伤,其他学生因为跑得快才逃过一劫;随后,被打的学生这方又召集1名校外人员持刀将对方中的一人砍成重伤。 到案的学生被警方悉数刑拘。这些家里的宝贝们之前哪有过这样的经历?一名学生回忆道:“美剧《越狱》里的场景发生在现实中一点也不酷,我感觉像是进了地狱,不敢跟里面的任何人讲话,整晚地做噩梦。”德化县检察院未检干警通过入所谈话和心理测评,发现这11名学生情绪波动较大,一部分人已经出现严重的心理问题,过长的羁押可能会进一步加剧不良后果。同时,为防止看守所内不良因素相互交叉“感染”,未检干警建议公安机关变更强制措施。该建议被采纳后,11名涉案学生全部被释放,由公安机关执行监视居住或取保候审。 差点被开除的孩子 由于多名学生涉嫌犯罪,学校便对他们作出开除的决定。 “虽然学校的决定可以理解,但毕竟有违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规。”德化县检察院未检办主任徐晓莲检察官说,“我觉得保护11名孩子就从做通校方的思想工作开始。”徐晓莲拿着《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跟几所学校领导进行了沟通。 一名校领导对检察院的建议非常不理解,反问检察官说:“这类犯罪的学生,属于非常典型的反面教材,现在你们要求我们不能开除,甚至连作为反面教材进行警示教育都不行,这让我们学校以后还怎么教育、管理学生?”跟校方的沟通开始并不顺畅。徐晓莲思考了半天,决定先从其中的女校长入手,女性之间很容易找到情感上的共鸣,沟通起来自然比较顺畅,加上院领导出面跟教育局负责人释明法理,最终,涉案学生所在的学校全部同意暂时保留11名孩子的学籍。 2012年8月31日,案件移送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检方于2013年1月 18日对其中11名犯罪情节轻微、具有明显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设立考验期10个月。为了最大限度地保障这11名孩子回归正常的学习、生活轨道,县检察院还指派了11名青年干警对这些孩子进行一对一的结对帮教,定期帮助和关心他们的学习和生活。 “以后我也想当检察官” 就在帮教期间,其中一名未成年人小黄由于受不了家里人的激烈批评,离家出走了3天。结对帮教的刘炳坤听说此事后,心急如焚,通过警方的帮助,他把小黄找了回来。小黄回来了,却怎么也不肯回家。刘检察官通过交谈了解到,原来小黄的爸爸脾气不太好,特别是他犯事之后,他爸爸动不动就怒骂他。为此,刘检察官带上小黄到他家,主持了一场“家庭会议”,那次家访一直持续到次日凌晨2点多。小黄爸爸事后激动地对刘检察官说:“交谈后我才知道,儿子长大了,刘检察官给我上了深刻的一课,真是太感谢了!” 小黄也感激地对刘检察官说:“刘哥,将来我也想当检察官,可是我犯过罪,还有机会吗?”刘检察官对小黄解释道:“不用担心,如果考验期满,你被不起诉,到时检察院会对你的犯罪记录进行封存,除非办案需要否则任何人都不能查询。”听到这个消息,小黄就像吃下了“定心丸”,从此发愤努力学习。在检察官们的帮教下,其他10名孩子的学习也都稳步提升,平时的“难兄难弟”成了“学习挚友”。有的检察官还利用自己的专业特长,给被帮教的未成年人“开小灶”补习功课。10个月考验期在孩子们紧张的复习生活中过去了,2013年11月21日,11名未成年人全部通过了考查,检方依法对他们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办理了犯罪记录封存手续。 2014年高考成绩出来后,11名孩子全部考上他们报考的高校,其中小黄的成绩高于本科第一批次录取线,另有3名被帮教学生也超过本科第二批次录取分数线。听到这一喜讯,参与帮教的检察官个个倍感欣慰。一名女检察官在她的微博里写道:“第一次发现我们的检察工作能够有如此不一样的价值,能够改变一个人的命运,能够挽救一个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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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9.2014 1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