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信访工作组深入漳州 10天督查15件信访事项

27.11.2015  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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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10天督查15件信访事项

   省信访工作组深入漳州,海峡导报独家见证

督查组在信访人家中座谈,听信访人表达观点

  11月27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郭钦转 文/图)为期10天的信访事项实地督查活动结束了,昨日上午,福建省信访工作第三督查组向漳州市委、市政府做了最后督查情况的反馈。

  在这次全省范围的信访工作公开督查活动中,100件信访事项被列入督查范围,漳州占了15件。

  从11月16日至11月26日,由省信访局、国土厅、住建厅、农业厅组成的督查组,实地走访了漳州地区的云霄、东山、漳浦、龙海、平和、芗城、龙文等7个县市区。

  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的省信访工作督查,首提“阳光信访”,并邀请了省人大代表和媒体记者全程参与。导报记者独家见证了此次漳州地区督查活动的全过程。

   督查组未到 地方已经息诉息访

  11月17日,在此次督查的第一站云霄县,督查组在听取地方政府汇报情况时意外获悉,两件被纳入督查的事项已分别于11月9日、11月11日实现了息诉息访。

  云霄县的地方干部表示,对于地方政府来说,督查活动本身是一种无形的压力,对信访问题的解决推动很大。

  云霄县莆美镇的信访人方某,已经信访10年,年逾古稀,11月11日,终于在息诉息访协议书上签字。

  从2005年开始,方某反映自己1.5亩的土地被征用,但从未得到补偿。不过,地方政府经过调查后认定,方某所谓的1.5亩水域使用属国有河道,不是其责任田,而且项目建设也未占该片土地。方某一直不满意有关部门的答复,总是间断性地重复信访。

  今年10月份,云霄县知道该事项被列为省督查案件后,县委、县政府非常重视,成立了工作专班。镇、村干部对事件开展更为详细的调查,多次与信访人方某及其家人深入沟通。

  最终,地方政府在调查后认为,尽管方某的土地事实上未被占用,但当时的项目建设影响了方某的生产,由镇、村出钱对他的损失做适量补偿。方某接受了该最新结果。

  督查组在11月17日当天会见信访人方某时,老人显得很平静,对案件结果表态“我很满意”。

  漳州市被选中的15件督查案件中,7件提前实现了息访息诉,案结事了。

   会见信访人 地方从反感到欢迎

  每到安排督查组会见信访人的环节,大多地方干部总是会面露难色,担心督查组会给案件“添乱”。

  地方干部的理由是,信访人见了“省里来的领导”,可能会提高条件,提出一些地方政府无法接受的要求,给沟通化解工作带来困难。“这信访人,还是不见了吧?”甚至有个别地方干部会非常小心地提出如此建议。“不行,见信访人,是必须完成的六项规定动作。”对每一个督查事项,督查组总是坚持与当事人见面。

  事实上,督查组每次会见信访人后,不仅没有给地方“添乱”,反而更缓和了矛盾。“老沈啊,你认真学习中央文件精神,为村民们争取利益,我很佩服你啊。”11月18日,督查组一行来到东山县康美镇沈老汉的家中,与其座谈。

  认为村里被征土地补偿标准偏低,从2007年开始,沈老汉多次给中央写信,反映问题。

  督查组成员当中,来自省国土厅的工作人员,向沈老汉详细解释了国家土地政策。尽管沈老汉仍保留自己的一些观点,但大家各抒己见,气氛十分融洽,沈老汉还一再感谢“省领导”对他的关心。

  督查组离开时,因腿脚疾病而行动不便的沈老汉,坚持自己走到门口相送。更让人想不到的是,在督查组离开东山一周后,也就是昨天,沈老汉主动提出息诉息访,并签了协议。

   严格信访程序 甚至有点“不近人情”

  “信访人为什么没有收到本该8月初(2014年)送达的答复意见书?到9月份才亲自到信访局来领。”一位督查组成员曾指着手中的卷宗,非常严肃地询问一位地方信访工作人员。“可能是地址不清楚吧。”“寄的是挂号件,还有信访人电话号码,怎么会找不到?”督查人员不停地追问,直到该工作人员被问得语塞,满脸通红。

  在一个信访案卷中,督查人员就找出了3处工作漏洞。

  据了解,目前的地方信访干部,大都长期供职于乡镇,缺乏信访工作经验,再加上平时各项工作繁杂,在信访工作的规范性方面往往有所不足。督查组在各个县级信访部门,找出了大量办案不够规范的漏洞。“推动信访事项在程序上规范办理,实体上依法处理,进一步提高依法办理和处理信访问题的水平”,是省里对此次信访工作督查活动的具体要求,因此督查组对于案件卷宗的查看尤为严格。

  在地方信访干部眼里,督查组有时甚至显得有点“不近人情”。

  对于督查组的严格要求,地方信访部门干部表示,尽管有压力,但学到了很多东西,这对往后规范信访工作大有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