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海法院:遭索财起冲突 父杀子被判刑

15.01.2015  11:53
  本报讯(王乾细 林闽龙 许志玲)近日,龙海市法院审判一起老父怒杀不孝子刑事案,部分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旁听该案庭审。

  25岁的高某平,经常向父母索要钱财挥霍,且无故凌辱、打骂其父亲高某坎,并时常因家庭琐事在家中大吵大闹、打砸东西。

  2014年2月23日,高某平向父亲高某坎索要20万元的结婚费用未果,引发争执。

  高某平在经劝离后,又强行进入高某坎住处的客厅继续威胁索要20万元,高某坎遂持一水果刀将高某平推出,后高某平持啤酒欲砸高某坎未果,又持机砖要砸父亲,高某坎随即用水果刀朝高某平的胸腹部、背部和腿部捅了数刀,高某平因伤抢救无效死亡。

  次日,被告人高某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此案由龙海市检察院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高某坎因不堪忍受其儿子高某平长期凌辱和打骂,持刀捅致高某平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但鉴于高某平长期无故凌辱、打骂高某坎,案发当天高某平又借事生非,高某坎基于激愤杀人,属于故意杀人罪“情节较轻”的情形。

  案发后,高某坎能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是自首,可以从轻处罚。综合高某坎的犯罪动机、作案手段、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及案发后的悔罪表现,对被告人高某坎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宣判后,法官以案说法,对被告人及现场旁听的村民释法说理,被告人当庭流泪,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表示后悔,并服从法院判决,现判决已生效。 来源:法制今报 责任编辑:曾还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