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海法院:运用指纹鉴定比对 一盗窃犯现形落网

20.01.2015  12:32
  郑某木三次入户盗窃后,本以为天长日久可以逃脱,却没想到事隔14年后落入法网。近日,龙海市人民法院开庭审判由龙海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该刑事案件,当庭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郑某木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2000年9月至12月间,龙海市石码镇公园西路、英厝村先后发生三起撬门入户盗窃案,卢某华等三户人家的卧室里被盗贼翻箱倒柜,盗走金项链、金戒指和现金等物品,被害人相继报案。这频频伸出 “黑手” 的人是谁?

  在三个案发现场,公安机关通过刑事技术侦查手段分别从三被害人的卧室衣柜抽屉和卧室书桌的抽屉提取到了三枚指纹。通过指纹鉴定比对,曾经有犯罪前科的郑某木的指纹与案发现场留下的指纹正好吻合,

  经查明,被告人郑某木系平和县山格镇双坑村农民,曾因犯盗窃罪于1995年7月25日被平和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1996年12月17日又因盗窃被漳州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处以劳动教养1年6个月;因赌博于2005年11月19日被平和县公安局处以拘留15天,罚款三千元。

  2014年9月26日,龙海市公安局刑警在平和县山格镇双坑村抓获被告人郑某木。尽管郑某木归案后试图狡辩,但是在铁的证据面前,他低下了头认罪。法庭上,被告人郑某木供述了自己实施三起盗窃的犯罪事实,14年后,他最终将自己送入监狱。本案又一次验证了“手莫伸,伸手必被抓”。 责任编辑:曾还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