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海法院:“跨域”立案 “一收一移”

02.11.2015  17:27
  日前,龙海市法院立案庭接收一起“跨域立案”离婚诉讼案件。原告蔡某亮住所地在龙海市,被告徐某虾住所地在南靖县,为减少奔波之累,原告蔡某亮就近向龙海法院递交了起诉状材料。该院接收起诉材料后审查发现,该案属于南靖县法院管辖。于是,龙海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将蔡某亮的起诉材料进行扫描并通过“跨域、连锁、直通”网络系统传送至南靖县法院立案庭。

  南靖县法院接收材料后立即进行了立案登记,通过系统生成了受理案件通知书、预缴诉讼费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送达地址确认书等电子文书及电子签章,随即委托龙海市法院向原告蔡某亮送达,并告知蔡某亮该案由南靖县法院民一庭负责,顺利完成了远程“跨域”一审立案服务工作。

  今年10月份起,福建高院在在全省范围内全面铺跨域立案服务。龙海市法院积极推进“跨域”立案工作,在诉讼服务中心及时设立了“跨域立案”专窗,完善立案工作流程,并购买安装了一套高拍仪、扫描仪等辅助传输设备,借助辅助信息系统等技术手段,收件法院与管辖法院相互协作,积极配合完成远程“跨域”立案。为当事人提供接收立案申请、收转起诉材料、代为送达法律文书等服务,切实减轻当事人往返奔波的劳苦,努力打造司法便民、利民服务品牌。 来源:海峡法治在线 责任编辑:林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