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海法院:“民告官”案件首用简易程序审理
14.08.2015 13:31
本文来源: 法院
原告林某国系龙海市海澄镇一村民,他在参与一起打架斗殴的治安案件中,对龙海市公安局未向其送达法医鉴定书表示不服,遂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判令公安机关履行送达的法定职责。
该院行政庭受理此案后,认为该案争议事实简单,法律明确,为及时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本案。在书面征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由一名法官独任审理,并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开庭审理3日后,承办法官依法及时制作裁判文书,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据了解,新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自5月1日起实施后,在诉讼过程中采取更多的便民措施,尤其是立案登记制,降低了立案的门槛,扩大立案范围,使“民告官”案件进入快车道。截至目前,该院行政庭共受理一审行政诉讼案件20件,接近去年全年一审行政案件的总和。 来源:海峡法治在线 责任编辑:林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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