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海法院:捉奸失当触刑律 打砸财物被判刑

05.01.2015  11:12
  近日,被告人蔡某红、蔡某斌姐弟俩捉奸失当,打砸他人财物被龙海市人民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和8个月,缓刑1年3个月和1年2个月。

  被告人蔡某红长期怀疑其丈夫李某某和被害人郑某某存在不正当的男女关系。2014年7月10日凌晨,蔡某红到郑某某家找寻丈夫李某某,发现李某某的摩托车停放在郑某某家门口。蔡某红在叫门不开后踹门进入郑某某家中,寻至二楼卫生间时,因门反锁且叫门不开,便又用脚踹门致该玻璃门损坏,见到丈夫李某某与郑某某单独在卫生间里面。随后蔡某红将郑某某家的电脑液晶显示器摔在地上,并推倒郑某某家的电动车致其损坏,损失价值合计994元。此后,蔡某红又和随后赶来的弟弟被告人蔡某斌再次踹门进入郑某某家找寻李某某并打砸,致郑某某家的液晶电视机、冰箱等物品损毁,损失价值合计12678元。

  案发后,两被告人主动到派出所投案。审理中,二被告人主动到龙海市法院缴交13672元,表示愿以此款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此案由龙海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责任编辑:曾还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