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海法院成功执结抚养权纠纷案

24.11.2014  12:52
  11月15日,龙海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一起因夫妻双方离婚导致的小孩抚养权归属的执行案件。

  申请执行人甘某远与被执行人林某婷两人因感情破裂,经龙海市法院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并判决婚生子甘某菁由申请人甘某远抚养,婚生子林某通由被执行人林某婷抚养。判决后,被执行人不履行判决所确定的义务将婚生子甘某菁交由甘某远抚养,故甘某远向龙海市法院申请执行。

  龙海法院执行局经办法官一接手该案,马上向原判决的经办人了解案情,并了解双方当事人的思想状态。因双方当事人矛盾较大,且经常发生争吵,双方无法自行进行沟通,经办人以“和谐执法”、“有利于孩子的健康发展”为出发点,不仅多次打电话做动员履行工作,还传唤双方当事人到法院进行引导劝说。

  执行中,被执行人林某婷提出因双方的矛盾不可调和,婚生子林某通至今尚未落户口,希望法院能帮忙处理。经办法官了解到该情况后,马上向领导汇报,得到领导的大力支持。经办法官陪同双方当事人到厦门海沧法院办理该婚生子的出生证明,并到派出所落实小孩落户口事宜。由于经办法官真诚的态度和耐心细致的工作作风赢得了被执行人的信任,被执行人终于同意将婚生子甘某菁交由申请人抚养,履行了法律文书所规定的义务。 责任编辑:曾还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