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海榜山镇一酒吧老板雇美女跳脱衣舞获刑

08.06.2016  21:02
  

  为了招揽生意,酒吧负责人雇人在大厅舞台上跳脱衣舞。近日,经龙海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组织淫秽表演罪,判处江某、林某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龙海榜山镇一酒吧的企划经理江某,为了吸引顾客到酒吧消费,从网上联系到名叫“思诗”的演员,以1500元的价格,雇请她到酒吧唱歌、跳舞,与客人互动,并约定以半裸的形式增加现场效果。

  在征得酒吧老板林某的同意下,2015年10月29日凌晨,“思诗”穿着比基尼上台跳舞。

  互动环节时,“思诗”戴着乳贴,脱下胸罩,先后将3个男顾客拉上舞台,并与3男子在舞台上进行淫秽表演,持续时间20多分钟。

  2015年11月3日,公安局获悉并展开调查。11月6日,江某和林某主动到公安机关配合调查。(导报记者 王龙祥 通讯员 林志南 林文森)

【编辑:林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