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海市释法说理机制打造“阳光公诉”

13.08.2014  18:40


  福建检察院8月13日讯 (林志南 杨文金)  为让司法更加阳光透明,今年以来,漳州龙海市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将办案工作与服务群众工作有机结合,深入推行公诉环节释法说理工作,有效消除了不稳定因素,增强了执法公信力、促进了社会和谐。

  据了解,该院制定刑事检察活动中加强释法说理工作制度,对于疑难复杂案件、有重大影响案件,公诉部门负责人及分管副检察长应当亲自释法说理,对可能产生涉检信访、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承办人及时汇报,并同本部门领导或信访部门、分管检察长联合接待,通过细致的释法说理工作化解社会矛盾。将释法说理工作从告知、讯问逐步推进至追诉、纠正违法、退回补充侦查、刑事抗诉、发出检察建议等各个执法办案环节,从对当事人释法说理推进至对公安机关、审判机关、相关行政机关的释法说理,消除曲解和误会,积极寻求公安、法院、当事人及发案单位的理解和支持。

  为增强释法说理工作效果,该院建立不起诉、不抗诉说理工作机制,要求办案人在做出不起诉或不抗诉决定时,要加强释法说理工作,化解矛盾、教育群众、宣传法律,达到案结事了的效果。在工作方式上,采取口头说理和书面说理相结合,告知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益,依法耐心解答当事人的质询,确保不起诉权、不抗诉权在阳光下行使。同时,积极建立矛盾预警机制,要求公诉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发现涉案人员有不稳定苗头或案件有可能引发上访的,立即填写《风险预警评估表》,及时防范,做好风险的预警、化解工作。

  此外,在诉讼过程中,该院积极听取诉讼参与人意见建议,针对案件当事人特别是被害人对存疑不起诉处理决定不服、不理解甚至上访的情况,该院举行公开听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人民调解员、律师等社会力量参与听证,由办案人员和社会力量共同对存疑不起诉案件进行释法说理,增强了存疑不起诉处理决定的说服力。自实行这一制度以来,没有再出现一起存疑不起诉的信访案件,案件当事人满意度为100%,赢得了社会各界的称赞。

  据悉,今年以来,该院通过尝试将释法说理工作机制引入刑事和解制度,解答法律问题30个,说理感化13名被告人,化解矛盾27起,实现了执法办案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