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海市法院为残疾老人追回拖欠21年货款
07.03.2018 03:02
本文来源: 法院
据了解,申请人郑某根现年已年过七旬,身患腿疾。1996年10月,经龙海市法院审理判决,被告郑某池须向原告郑某根偿还柑桔货款24733元,但郑某池却迟迟不予支付钱款。无奈之下,郑某根只好向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当时办案条件限制,执行人员没有查控到郑某池名下的财产。2016年8月,申请执行人郑某根向该院执行局反映被执行人郑某池已患病去世,其名下的农村房产等财产由儿子郑某斌等人继承。在变更被执行人申请后,该院依法审查并裁定郑某斌等人为本案被执行人,且由被执行人郑某斌等人在继承范围内清偿本案债务。
为了能尽快结案,执行法官们加班加点,依法及时冻结了被执行人郑某斌等人的银行账户,并多次通过实地调查、传唤及拘传等形式,迫使郑某斌等人现身。最终,在法官的积极促成下,双方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并最终一次性履行完毕。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林倩
本文来源: 法院
07.03.2018 03:02
“不想再被围观了!”
“法官,我现在就来还钱!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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