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海市检察院社区“法制书屋”受欢迎

20.03.2015  02:34

 

    福建检察网3月19日讯 (林志南 郭向荣 )  每当夜幕降临的时候,在漳州龙海市紫云社区的法制书屋内,总会坐满了前来学习法律知识的群众。据了解,这是龙海市检察院结合“司法为民、促进和谐”一村一检察官活动,在辖区村居创建的“法制书屋”。如今,“法制书屋”已成为龙海市法治惠民利民的民生品牌。
    “法制书屋”与农家书屋实现“两个牌子一套人马”,即统一书目、统一标牌、统一书柜、统一桌椅、统一管理文本、统一规章制度。“法制书屋”里有《民法》、《刑法》、《土地承包法》、《婚姻法》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且针对农民对法律知识的需求,及时更新调换法律书籍。
    为了更好地发挥“法制书屋”的价值和效益,该院在各村(社区)开展了“学法用法意向性调查”,收集到各村(社区)的阅读特点,向各村(社区)赠送“定向法律图书”和“定向法制报刊”,有效地减少了资源的浪费,同时又可将专业性很强而受众较少的专业法图书资源充分利用,满足了群众的多样化需求。
    此外,为提高其管理使用水平,该院从热爱法律、乐于宣传法律的村干部或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中选聘 “法制书屋”管理员,并由该院驻村检察官兼任法制书屋宣传指导员,负责该村的普法教育、法律培训,定期到“书屋”开展巡回蹲点服务,讲解法律知识, 并为前来咨询法律问题的农户解答疑惑,处理邻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