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文检察:主动送达办案期限告知书

13.11.2015  02:39

 

  福建检察网11月12日讯(张毅敏)今年以来,漳州龙文区检察院积极探索创新向社会部分公开办案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的新举措,要求办案部门向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送达《办案期限告知书》。截止日前,该院共发出《办案期限告知书》23份,已向社会公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信息162件187人,有效杜绝了在检察环节可能出现的超期羁押和超期办案现象。
  此前,干警在办案中发现,该院地处城乡结合处,辖区内工业区、开发区多,外来务工人员多,该地区近70%的犯罪嫌疑人属于外来务工人员,由于这类群体文化水平低、法律知识缺乏,对执法办案期限不清楚、不了解,尤其是被羁押的家庭困难的犯罪嫌疑人,由于请不起律师,也不知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更不清楚办案期限,导致即使被超期羁押也无法有效维权。针对此情况,该院积极探索创新向社会部分公开办案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的新举措,要求办案部门向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送达《办案期限告知书》。
  为杜绝执法办案中的超期羁押行为,该院在案件管理中心的led电子显示屏上,增加了案件受理时间、案由、强制措施种类、办案期限超期预警等内容,向社会公开办案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要求办案干警在执法办案过程中,不论是控申受案、职务犯罪侦查还是侦监、公诉或民行对案件的审查都应当主动告知案件当事人办案期限,并送达《办案期限告知书》,详细列明在各个阶段的办案期限,让当事人能够一目了然,结合自身的情况判断自己的羁押期限,有效的维护当事人对办案羁押期限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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