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文区检察院领导班子主动向干警“亮丑”

26.08.2014  14:41


  福建检察网8月26日讯(赖青汗 陈毅君)8月25日,漳州市龙文区检察院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组织生活会”,在区委第四督导组的督查下,该院向全体党员干警和12名党外人士公开亮出领导班子的缺点,提出整改路线图、时间表。

党组书记、检察长蔡松俊首先谈到几位党组成员对他的批评意见:“对班子成员所分管的工作过于放权,造成个别分管领导有‘自留地’思想,班子成员出现‘本位主义’现状。”这是副检察长徐志文提出的批评意见;“工作没特色没创新,导致影响干警争创的积极性,没有起到领导标杆示范的作用。”、“ 政治理论学习,都是照本宣科,都很被动。”

谈到班子成员之间的相互批评,也是辣味十足:“后勤保障工作存在管理不严和不到位的问题,没有很好地听取其他院领导及部门的意见,凭自己的理解制定规章。”、“没能听取干警的意见建议,虽然表面雷厉风行,但可能事倍功半。”、“直接将上级部门的创建目标、要求、分解等文件照搬照抄,没有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对创建工作进行指导,总是先看别人如何做,自己再跟着做。”、“检务督察活动雷声大、雨点小,开展督察活动时轰轰烈烈、实际整改时虎头蛇尾。

督导组的同志认真的记录着,台下的干警全神贯注地边听边对照。检察长将班子成员存在的问题,主动在干警面前足足“亮丑”了一个小时。

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积极整肃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为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蔡松俊检察长还将整改落实方案公诸于众。

经过初步梳理和排查,班子和成员之间共查出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56条,对每个问题,都逐一提出整改措施和时间表。“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规定,今年的公务接待费用争取比去年节约50%以上。落实时限为2014年底前。”、“每年带领干警调查取证10次以上,提升检察工作的亲和力和公信力。现在着手,常抓不懈。”、“今年内要全面推行审查逮捕阶段听取律师意见机制和办理轻微刑事案件适用保证金制度。”、“坚持检察长办案制度,做为分管检察长,每年至少办理3起以上重特大案件。

龙文区委第四督导组副组长赖玉洁在会上指出,区检察院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紧密结合“两提升五过硬”建设,着眼于执法为民、服务发展,着眼于务实求实、艰苦奋斗,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积极整肃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努力加强信念坚定、敢于担当、勤政务实、清正廉洁建设,有效推动龙文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