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文区检察明年将全年开展生态保护专项监督

26.12.2014  19:56

 

   福建检察网12月26日讯(赖青汗 周慧茹)12月26日,漳州龙文区检察院传达学习贯彻曹建明检察长来闽调研视察讲话精神并落实市委、区委关于建设“全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要求,决定在2015年全年开展“生态保护专项监督活动”, 努力为生态文明建设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龙文区检察院检察长蔡松俊表示,作为基层检察机关,应当充分发挥法律监督作用,组织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执法检查,开展专项立案监督工作,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打击力度,建立案件快速办理“绿色通道”。在履行检察职能的同时,努力探索推行环境污染案件生态修复机制,建立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资金。对污染环境等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充分运用督促起诉、支持起诉、提起公益诉讼等多种手段,确保从严从快打击损害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着力加大对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力度。

    据悉,今年以来,龙文区检察院通过郭坑、蓝田巡回检察工作室,组织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回检察;会同区环保部门开展新《环保法》法制宣传,积极参与九龙江北溪流域的水源污染治理和非法养殖整治法制宣传,组织检察人员进企业、社区、农村,开展生态保护法制宣传5场,分发材料1000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