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长汀农机站站长滥用职权、受贿被判刑
23.12.2014 14:49
本文来源: 福建新闻
日前,经龙岩长汀县检察院查办并提起公诉的长汀县农业机械管理站站长范某椿(正科级)及该站综合股股长丘某,因犯滥用职权、受贿罪分别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三年九个月,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经查,范某椿、丘某在长汀县农业机械管理站工作期间,明知相关农机补贴的申请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仍违法履行职责,给予审核通过并予以上报结算。两人的行为分别造成国家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损失119.387万元、117.787万元。同时,他们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分别收受他人贿赂款17.95万元、5.93万元,其行为已构成滥用职权罪、受贿罪。
本文来源: 福建新闻
23.12.2014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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