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通报7起腐败案例 9人被调查处理

23.09.2015  11:47

  东南网9月23日讯(海导记者 李贵荣)昨日,导报记者从龙岩市纪委获悉,龙岩市纪委通报了7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1.新罗区西陂街道大洋村原村主任王小桐、原村支部书记林献洲非法收受他人贿赂问题。经查,1994年至2015年6月期间,王小桐利用职便,收受他人所送的贿赂共计126.72万元;非法侵占集体资金2.7万元。2006年至2015年6月期间,林献洲利用职便,收受他人所送的贿赂共计51.61万元;非法侵占集体资金1万元。新罗区纪委分别于2015年7月2日、7月10日对王小桐、林献洲进行党纪立案调查。目前,王小桐、林献洲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永定湖高公路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李伟华骗取、侵吞拆迁补偿款问题。经查,李伟华利用湖高公路征地拆迁工作便利,单独或伙同他人通过出具虚假证明改变地类以提高补偿标准、私自截留拆迁补偿款等方式,骗取侵吞拆迁补偿款共计8.15万元,个人分得5.15万元。2015年1月,永定区纪委对李伟华进行党纪立案调查。目前,李伟华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上杭县南阳镇涂坑村党支部书记钟洪生、党支部委员钟文生违规分配低保资金问题。经查,2012年至2014年期间,钟洪生、钟文生利用职便,以会议形式决定抽取本村17户低保户的低保资金进行统筹,没有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农村低保资金不得进行二次分配等低保资金发放规定,侵犯了低保户的合法权益,造成不良影响。2015年5月29日,上杭县南阳镇纪委分别给予钟洪生、钟文生党内警告处分。

  4.武平县平川镇七坊村原村委委员王益群私自建房问题。经查,2013年下半年至2014年期间,王益群在未经有关部门审批的情况下,在自家住房后面地块私自建房,占地面积为120平方米。2013年12月23日,武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下发通知,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建设。2014年1月9日,武平县土地执法大队下发通知,责令其立即停建,但其无视法律规定,不进行整改,造成不良影响。2015年7月9日,武平县平川镇纪委给予王益群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目前,王益群已停止违法建设。

  5.长汀县红山乡赤土村党支部书记杨绵祥重复报账贪污问题。经查,2013年至2014年期间,杨绵祥利用职便在村集体财务账中重复报销村篮球场建设款4万元。2015年6月,红山乡纪委对杨绵祥进行党纪立案调查,追缴违纪所得4万元。目前,杨绵祥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6.连城县莲峰镇李彭村原村委会主任江兴波非法套取村财问题。经查,2009年至2015年期间,江兴波利用职便,伙同他人虚开招待费发票,非法套取村财8.2万元予以私分,其个人从中分得2.5万元。江兴波还多次收受店面承租人、酒店老板、工程承包商等人所送贿赂共计9.4万元。2015年7月16日,连城县纪委对江兴波进行党纪立案调查。目前,江兴波已被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侦查。

  7.漳平市水利局东门排涝站干部郑志锌收受工程项目承建人钱物问题。经查,2011年至2014年期间,郑志锌利用工作便利,非法收受相关防洪工程项目承建人送给的钱物共计3.8万元。2015年5月21日,漳平市纪委对其进行党纪立案调查。目前,郑志锌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