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立案侦查涉农案件18人 3"蛀虫"被判刑
02.12.2014 11:13
本文来源: 新华
利用职务便利,巧立名目套取补贴资金,大肆收受贿赂或进行索贿。龙岩市检察机关对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领域涉嫌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立案侦查,案件18人,其中包括5名县(市、区)农业机械站站长。
由龙岩市新罗区检察院立案侦查并起诉的新罗区负责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的受贿渎职案,近日被法院判决。其中,新罗区农业机械管理总站站长张某犯玩忽职守、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6个月,并没收财产3万元。
而新罗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服务站站长林某、工作人员李某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4年6个月并没收财产3.5万元和有期徒刑7年。
经查,从2006年开始,龙岩市新罗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服务站负责辖区内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办理工作,负责编制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办理农机购置补贴手续,组织完成报账材料及补贴机具的核实工作。
其中,林某负责全面工作,李某协助工作,然而二人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其中林某受贿116700元,李某受贿40000元),徇私舞弊,违反规定处理农机补贴,致使国家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损失4274928元。
而张某在其间担任龙岩市新罗区农业机械管理总站站长,在处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过程中玩忽职守,造成国家农机补贴资金损失共计1639140元。此外,他还利用职便,为他人谋利,收受贿赂计102000元。
(记者 李贵荣 通讯员 林宇田)
本文来源: 新华
02.12.2014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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