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龙岩空气质量排名上升 位列全省第四

02.03.2015  17:16

  近日,省环保厅公布了2015年1月福建省9个设区城市空气质量排名,武夷山市等14个县级市首次纳入排名。

  龙岩空气质量排名上升 位列全省第四

  根据《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技术规定》,2015年1月9个设区城市空气质量排名依次为:南平、泉州、宁德、龙岩、莆田、厦门、福州、漳州和三明,主要污染物均为细颗粒物(PM2.5)。龙岩市的空气质量排名再次上升,由第五升至第四,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4.55。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和《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评价,9个设区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在77.4%~100%之间,平均为88.0%,其中龙岩市达标天数比例为100%。

  漳平纳入县级市试排名 监测设备正在试运行

  闽西新闻网记者了解到,根据《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技术规定》,福建省环保厅首次对全省14个县级市进行试排名。根据各地上报数据符合数据有效性要求的有7个县级市,排名依次为:武夷山、长乐、福清、建阳、晋江、福鼎、石狮。

  其中,南安正在安装设备,漳平、永安、建瓯、邵武等4个县级市因设备正在试运行,暂无有效监测数据;福安、龙海因缺数天有效数据,未参与此次县级市试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