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检察“亮剑”护林 今年已起诉46人

29.05.2014  12:08

 

 

福建检察网5月29日讯(张镝荣) 近日,龙岩市两级检察机关先后以非法采伐、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对十多名流窜作案的盗伐楠木犯罪团伙嫌疑人提起公诉。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池某在联系好买家后,伙同他人就盗伐楠木的一系列作案环节进行密切分工,分别雇请工人看路望风和砍伐、加工、运输等,他们在新罗、连城、上杭交界的梅花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多次作案,先后非法采伐、盗窃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闽楠计立木蓄积10.7立方米,木材价值5万余元,情节严重,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和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涉嫌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盗窃罪。目前该案还在办理中。

据悉,全市检察机关生态资源检察部门积极发挥检察职能,通过加强与森林公安的沟通协作,提前介入,深入作案第一现场实地勘查,及时固定证据,提高办案效率。并结合正在开展的“破坏环境资源专项立案监督活动”暨深入推进“服务生态经济建设美丽福建专项监督活动”,不断加大对破坏森林资源犯罪的打击力度。今年以来,龙岩市两级检察机关共批捕破坏森林资源犯罪11件15人,起诉30件4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