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探索生态检察模式服务生态文明建设

07.08.2014  15:05

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

龙岩:探索生态检察模式服务生态文明建设

 

 

福建检察网8月7日讯(陈英棠 林文奇) 林业检察更名为生态资源检察已经半年了,生态检察新模式推进得如何?有哪些新成效?8月6日,笔者前往龙岩市检察院进行专题采访。

上半年,我们办理了一批新增类型的案件,比如,非法采矿犯罪案件就批捕4件4人、起诉3件11人……”该市检察院生态资源检察处处长谢睿介绍说,为了顺应生态文明建设的形势要求,去年12月份,该市两级林业检察部门集中更名为生态资源检察部门,管辖范围也由林业刑事案件扩大至土地、环境、采矿、水产品、名胜古迹等领域刑事案件,进一步优化职能配置,提升生态检察专业化水平。

在构建生态保护专业化法律监督中,该市两级检察院以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为重点,积极探索行政、民事、刑事“三位一体”的多元保护格局,与环保、公安、法院等部门建立信息通报、联席会议、案件移送等制度,联合开展整治非法占用林地、非法采伐天然阔叶树、破坏野生动物资源、非法采矿等多个专项整治活动,形成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工作合力。上半年,全市共批准逮捕破坏生态资源犯罪案件37件50人,起诉102件138人,监督立案2人,追诉漏犯3人,改变定性1件2人。

打击犯罪的同时,做到挽救一个人,教育多数人,恢复一片绿。”谢睿说,两级检察院积极开展恢复性司法实践,延伸生态文明建设保护触角。

该市检察机关联合法院、公安、林业部门建立生态恢复补偿工作机制,明确补植复绿工作机制的适用范围、对象、条件和执行流程、监督措施、分工合作等,在全市大力推行补植复绿工作,努力实现执法办案与生态恢复相结合的环保理念。据了解,上半年,两级检察院共办理补植复绿案件30件33人,收取生态恢复补偿金或履约保证金268956元,督促案件当事人补植林木面积1224.92亩。 同时,该市两级检察院结合执法办案,认真分析研判生态环境保护的薄弱环节,污染或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和原因,及时向发案单位、相关职能部门提出有针对性的检察建议,促进健全机制、规范管理,从源头上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今年来,两级检察院共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5份,均得到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