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探索农村保险改革 从保房子到全保障

18.12.2015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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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日报记者 赵鹏

  站在自家房前,周荣生是又气又悔。“早知道这样,每年少抽半包烟,也能多获赔1万元了。”

  老周是闽西连城县文亨镇南坑村农民。要说气,他是气老天直抽风:一入夏,连遭暴雨。特别是7月22日那场,从没见过这么大的雨;要说悔,他是悔自己当年怎么就没像同村的周家明一样,再给自己多买份“小额农村家庭财产保险”。如今,同样是房子被冲毁,人家获赔2万元,自己只有1万元。

  连城县朋口镇的兰博园在“7·22”洪灾中损失近万盆兰花,价值过亿元。然而当初兰博园只投保了搭棚和薄膜等基建物资,兰花并未投保。拿着70多万元的赔款,兰博园办公室主任黄炳春心里也不是滋味。“平常还老动员群众要参与‘三农保险’,其实我们的保险意识也差得远呢。”

  再好的改革,要大家全部接受也需要过程。龙岩市在全国首创的“三农保险”改革,从2006年起步,近10年时间,全市参保农户超过430万户次;承保项目从最初只有1项农房保险,扩大到包括生活、生产共21项;全市农民人均年保障金从不足10万元到超过30万元。

  那么,“三农保险”究竟为闽西老区群众带来了哪些实惠?

   从保房子到全保障

  闽西老区也是山区,又是自然灾害频发之地。每遇特大洪水,总有房倒屋塌,因灾返贫之苦,久治难绝。

  2006年,龙岩市转变思路,从“事后救济”转为“事前投保”。当年3月,市县两级财政共同出资,按每户每年投保6元、保额3000元的标准,为全市60多万农户购置“农民房屋保险”。

  当年一场特大洪水袭击龙岩。“农房保险”发挥重大作用,极大加快了受灾群众灾后重建步伐。“农房保险”由此在福建全省推行。

  此后,龙岩加大改革力度,相继又推出“农村人口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新农合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蔬菜种植险”“农村小额家财险”等21项涉及农民人身、财产、生活、农业生产的保险品种。依据自愿的原则,并选取上杭古田镇进行试点后,由两级政府出资补贴20%—50%,三年逐年递减补贴标准,在全市7个县市区220万农民中推广。“全保障”之网,就这样架起在老区龙岩。

  好事要办好,服务少不了。承担保险服务的人保财险龙岩分公司也走出办公室,在全市123个乡镇都专门开设了“三农保险”服务站,当地乡镇干部兼任站长;1760个村,村村聘请了兼职协保员。“7·22”洪灾后,连查勘到定损,老周和全村其他28家全倒户,一周内就领到了赔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