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纪委荣获得"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12.09.2017  14:15

  中新网龙岩9月12日电 (邱阳)日前,全国纪检监察系统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福建省龙岩市纪委荣获“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称号。据悉,这是福建省唯一获此荣誉的设区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党的十八大以来,龙岩市纪委政治上忠诚坚定,传承红色基因,以“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的信念和信心,坚持党和人民至上,遵循规律干事,争创一流业绩,坚定地在全面从严治党中走前头、作表率;着眼于建设闽西苏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立志通过营造闽西良好的从严治党小气候,促进全面从严治党大气候的形成。

  工作上敢为人先。制定出台《关于在全市党员干部中纠正不良习气树立清风正气的意见》,扎实推进新时期作风建设“闽西实践”,公款存储谋私逐利潜规则整治,受到了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等领导的批示。率先研究制定《关于对数种违反廉洁纪律错误的处理意见》,探索运用“四种形态”对纪律审查中涉及收送礼金行为落实处理。查处连城县塌方式腐败等一系列重要案件,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

  自身上严管厚爱。率先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全市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对队伍建设作出系统性制度安排。率先开展纪检监察干部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借贷和融资担保情况填报清理;要求纪检监察干部清退股票,实行“零持有”,确保心无旁骛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对在职纪检监察干部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情况在当地主要媒体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完)

【责任编辑:张实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