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省、市政府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的有效实施,2015年龙岩市煤管局全面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一是将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作为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提升本质安全的重要工作来抓。二是建立了煤矿安全生产和质量标准化建设巡视、督查制度。凡安全质量标准化达不到三级以上的煤矿,节后复工不予批复;建设矿井不得投入试运行;生产矿井予以停产整顿,直至提请政府关闭。三是建立了严格的动态考评管理机制。及时发现并纠正质量标准化矿井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标准化矿井建设标准不降低、不走过场。市煤管局每年对二级达标矿井进行年度考评。根据考评情况,对照标准,该取消级别的取消级别,该降级的降级。四是建立健全了安全质量标准化奖罚制度。把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与企业的效益、干部职工的收入分配、绩效考核等挂起钩来,形成强有力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例如在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激励机制方面,新罗区、永定区政府力度大,对一、二、三级达标矿井的奖励金分别达到150万、100万、30万元,其它产煤县也给予达标矿井一定的奖励,截止目前全市累计奖励金额达到3880万元,对质量标准化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几年来,全市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投入累计达8亿多元。
2015年全市127家煤矿中,经市、县二级煤管部门考评,二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21家;经县(市、区)煤管部门考评,三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34家,参评矿井达标率达100%。其余72家因属建设矿井、采矿证到期、安全证到期、列入关闭、未复工等原因不符合参评条件,不予考评。(龙岩市煤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