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会议精神和部署,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打击煤矿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一是在持证煤矿矿区范围内对已关闭的矿井组织定期、不定期的巡回检查和突击抽查,严防“死灰复燃”,一旦发现有违法非法采矿的井口,立即责令停止生产并移交相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二是加强对停产停建煤矿及建设项目的管理,对证照不全或过期的煤矿,纳入重点监管范畴,指定专人跟踪监管,严防证照不全或过期的煤矿违法违规组织生产;对存在边建设边生产违法违规的矿井,每个工作面予以3000-5000元的处罚,并责令停工整顿。三是要求各产煤县(市、区)实行分片挂钩落实责任,强化煤矿日常安全监管,着重打击超层越界非法行为,做到每矿都有专业技术人员挂钩,挂钩的责任人员牵头负责该矿的安全监管、煤炭准运证使用管理等工作,确保责任到人、监管到位。若发现持证煤矿有超层越界非法开采行为,立即予以制止,责令退回界内,并严格按规定给予处罚,书面告知有关主管部门处理。四是深入煤矿开展监督检查,对非法转让煤炭准运证的煤矿实行严厉制裁,并根据市政府规定给予停供准运证三个月。五是不定期地对煤矿企业进行超能力生产检查,严查超能力生产现象,特别是加强对9万吨?年以下煤矿的日常监督力度,严防该类煤矿在关闭淘汰过渡期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
2014年,全市各级煤管部门组织不同规模的检查组104个,参加人员998人次,受检单位124个,打击非法违法行为1658起,责令改正、限期整改223起,责令停产、停业、停止建设7起,行政处罚23万元,全市煤矿“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促进了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龙岩市煤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