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的一起重大制毒案一审宣判
04.02.2015 19:19
本文来源: 检察
福建检察网2月4日讯(林书晨、张鑫伟)2月4日,由龙岩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廖某等8人非法制造毒品案在长汀宣判。该案主犯廖某一审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4人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另有3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十年和七年。
2014年1月2日,长汀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在一果园内发现隐蔽制毒工厂,现场查获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730余千克,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8名,缴获大量制毒原料、化学制剂及生产设备。这是龙岩市近年来查获的数量最大的利用化工制剂制造冰毒案件。
考虑到该案涉案人员多、涉案毒品数量大且有跨区域作案的特点,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龙岩市检察院专门派出具有丰富毒品案件办案经验的检察官提前介入此案,前往制毒现场引导侦查机关固定关键证据,并对下一步侦查方向提出意见,为指控犯罪筑牢了证据锁链。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为确保指控犯罪的准确性,该院又派员提前介入审查起诉工作。承办检察官细心查阅案卷资料,查找蛛丝马迹,不放过任何一个案件细节,并通过积极与广东警方沟通,追加起诉了一起犯罪事实。
经过两次补充侦查,龙岩市检察院于2014年9月19日依法对该案8名被告人提起公诉。
2015年2月4日,经过依法审理,龙岩市中级法院对上述被告人作出了前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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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2.2015 1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