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标准

27.07.2014  19:24
      记者昨日从市法律援助中心获悉,市司法局于7月1日起提高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法律援助律师办案补贴标准,以提高法律服务工作者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积极性,提高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切实有效地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

  根据新的标准,龙岩市区内的刑事案件侦查和起诉阶段每件补贴400元,审判阶段由原来的的每件400元提高到每件600元。在本市各县(市)、跨地市开庭的,根据法院的《出庭通知书》和律师的会见笔录,按照公务员出差标准报支差旅费。

  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由原来的每件500元提高到每件800元。案情相同、请求事项相同的民事、行政、刑事附带民事集团诉讼案件,按上述标准以一个案件为基数计算补贴;每增加代理一个受援人,增加补贴100元,以此类推,但不超过2000元。

  此外,仲裁或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司法鉴定援助案件等补贴标准均有所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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