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提高城市低保标准

25.12.2015  17:22

    近日,龙岩市政府下发《关于提高城市低保标准的通知》,决定从2016年1月1日起提高城市低保标准,各地城市低保标准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40%确定,具体为(每人每月):新罗区540元,永定区、上杭县、漳平市492元,武平县、长汀县、连城县452元。《通知》要求:要进一步加强低保规范管理,做到程序规范、操作规范、档案规范、管理规范;要从源头上把好入口关,全面启用省级核对信息平台,准确核定保障对象的家庭经济状况,做到按标施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要抓紧落实城市低保提标资金,确保提标资金及时到位,足额发放。(龙岩市民政局)

中国(福建)—东盟经贸合作论坛在榕举办
  6日,中国(福建)—东盟经贸合作论坛在榕举办。政府
福山郊野公园入选绿色低碳典型案例
  昨日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