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开展尾矿库“头顶库”综合治理 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28.07.2017  02:31
  

  龙岩市按照“政府引导、社会支持、企业负责”和专项治理与构建长效机制相结合的原则,深入开展综合治理,建立完善“头顶库”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切实防止“头顶库”重特大事故发生。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认真按照上级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治理方案,强化企业“头顶库”治理的主体责任,明确每一座“头顶库”具体治理计划和治理时限,倒排工期,挂图作战。

  二是全面排查,督促整改。在全市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力求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无一遗漏,建立“头顶库”档案“一库一档”,全面摸清辖区内“头顶库”数量、规模、分布、安全影响范围等情况。突出重点难点,发现隐患问题,督促限期整改到位,对构成重大隐患的,立即实施挂牌督办。 

  三是督查验收,全面总结。按照“企业自查,县(区)、乡(镇)检查,市安监局重点抽查,市领导带队重点督查”的方式,对“头顶库”的隐患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及时组织开展“头顶库”综合治理 “回头查”工作,查漏补缺,完善相关制度和监管措施,全面总结治理情况,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龙岩市现有尾矿库“头顶库”13座,2016年排查出10座,2017年新排查出3座“头顶库”。其中二等库1座,三等库3座,四等库9座。列入2017年“头顶库”治理工程包计划10座。计划采用隐患治理、尾款综合利用、回采销库、清库及闭库和下游居民搬迁等治理方式。其中,闭库4座已全部完成,搬迁移民2座已完成1座,另1座改用清库的治理方式,回采销库4座正在推进。(龙岩市安监局王剑芳 杨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