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龙岩市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巡视统一部署,2015年3月19日至5月22日,省委巡视一组对龙岩市进行了巡视。8月18日,省委巡视一组向龙岩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把整改落实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市委认为,省委巡视一组对龙岩的巡视,是对我市工作的“把脉会诊”,是对我市领导班子的一次“健康体检”。充分体现了省委和省委巡视组对闽西老区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体现了对闽西老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关心和爱护。省委巡视组所揭示的问题,一针见血、切中要害,提出的建议意见,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完全符合省委精神和龙岩实际,我们诚恳接受,坚决贯彻落实巡视组提出的意见要求,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省委巡视组反馈后,市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迅速提出明确整改要求。市委立即召开常委会,专题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成立由市委书记负总责,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具体主抓,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县(市、区)分工负责的整改工作推进小组,以严的措施、严的要求、严的纪律,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细化责任分工。制定下发《龙岩市巡视反馈情况整改责任分解落实方案》,专题召开整改工作动员会,明确每个问题的整改目标、整改时限,具体牵头的市级领导、牵头单位和相关责任单位,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
强化督查落实。多次召开市委专题会、巡视工作联络组会议、专题推进会,深入研究落实整改工作。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对相关问题开展专项督查,督促推进整改责任分解方案的落实。特别是对3个重点单位多次开展指导督查,全面跟进落实。
注重有机结合。市委把整改工作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结合起来,与正在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结合起来,与推动发展结合起来。把整改的过程变成健全机制、增强动力、激发活力的过程,进一步凝聚全市上下方方面面的合力,最大限度汇聚推动龙岩发展的强大正能量,振红土地雄风、谋跨越式发展,加快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龙岩。
二、不折不扣抓好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一)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1.“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
(1)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
①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市委、市纪委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持理想信念宗旨这条“高线”、坚守党的纪律这条“底线”,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的前面。严格执行《龙岩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龙岩市纪律检查机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实施细则》《龙岩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龙岩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市级检查暂行办法》等有关制度规定,使主体责任内容更加清晰、目标更加明确、追究更加规范。首次开展市委常委带队检查2014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集体约谈了县(市、区)党委、纪委班子成员,下发了问题清单,督促抓好整改,并组织开展“回头看”;首次开展县(市、区)委书记向市纪委全会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并接受评议。认真汲取黄晓炎、陈盛仪、卢德明、吴振华、吴瑞林、林庆祯、林家龙等厅处级“一把手”违纪违法案件的深刻教训,深刻剖析案件发生的原因。结合去年下半年以来查处的永定区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窝串案、连城县塌方式腐败案件,市纪委向市直机关厅处级老干部通报了查办案件情况,分别在永定区、连城县召开党员干部大会,通报案情,剖析原因,震慑警示。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层层传导压力。今年1-10月,全市共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力的119名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其中追究主体责任87人、监督责任32人,给予党政纪处分28人、诫勉谈话79人、通报批评12人。
②大力纠正不良习气树立清风正气。深刻认识到腐败始于严重不良习气。着眼于深化落实“纪”在“法”前,从《古田会议决议》中汲取智慧营养,制订出台《关于在全市党员干部中纠正不良习气树立清风正气的意见》(岩委〔2015〕2号),深刻反思、剖析了全市党员干部中存在的铺张浪费和送收礼金、请托说情、谋私逐利、党内同志关系庸俗化、工作松弛、玩风过盛、迷信、持家不严等八个方面的不良习气及其33种具体表现,提出采取倡导、教育、立规、监督、惩处等30种方法进行纠正。一是开展专项纠治。以抓铁有痕的劲头一项项抓纠治、抓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带动作风的整体好转。据不完全统计,全市累计开展各类专项治理28项。比如,市纪委在全市1013名纪检干部职工(含兼职、聘用人员)中全面开展经商办企业、借贷款专项治理,25名干部因漏(少)报股票、借贷款情况等问题得到纠正处理,其中,1名干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并调离纪检监察系统处理;连城县剖析县水政监察大队主要领导非法入股砂场谋利的典型案件,在全县党员干部中开展谋私逐利专项治理活动,126人主动退出入股,退出股金近700万元;新罗区清查全区副科级以上干部向下属或管理、服务对象借款情况,清理1072个单位账户开户、资金存储情况;上杭县农业系统261名干部职工填报本人及直系亲属经商办企业的情况,对7名在职干部职工、43名直系亲属的经商行为进行清理整改;武平县开展党员干部工作松弛专项整治,清理出92名在册不在岗人员;漳平市27名领导干部退出社会团体兼职。二是处理典型问题。今年1-10月,全市共对67名因存在不良习气引发腐败问题的党员干部给予党政纪处分,其中18人因涉嫌违法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市纪委分2批对9起因不良习气引发的腐败案件在闽西日报上公开曝光,对那些陷在“灰色地带”和处在“亚健康”状态的党员干部起到警示教育作用。三是砭陋习树新风。全力做好“纠”“树”两篇文章,使其相得益彰、相互促进。通过在媒体刊发评论、系列解读、开辟专栏等,举办“树清风、我先行”等系列活动,下大力气把闽西苏区的好传统、好作风重新“立”起来,把好风气“树”起来,引导党员干部明是非、分对错、辨美丑、知荣辱,自觉纠正不良习气树立清风正气。四是推动建章立制。采取作承诺、立规矩、订制度等形式,将贯彻落实的成果转化为纪律和规矩。比如,针对过去一个时期一些单位把公款存储到指定银行,银行则以各种方式“投桃报李”的“潜规则”,在全市开展公款存储中谋私逐利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促进建章立制,下决心斩断公款存储中利益输送链条;市委组织部提出组工干部“约法三章”、市委政法委作出不谋私逐利“八项承诺”、市行政执法局出台请托说情登记制度、长汀县制定严厉的“禁酒令”,等等。
③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的前面。坚持抓早抓小,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尚未构成违纪,以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力的36名党员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对新提任及调整到重要岗位的21名处级干部开展廉政谈话,对319名领导干部的信访问题进行谈话函询,公开发布了24件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信息,增强了警示教育效果。今年1-10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117起,处理170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84人,给予单位或个人诫勉谈话、批评教育86人。同时,加大“一案双查”的力度,今年来,共对17名党员干部开展“一案双查”,进行责任追究。
④市委全力支持纪委履行监督职责。市委在全力支持纪委加大纪律审查力度的同时,全力支持纪委“三转”。支持市纪委清理议事协调机构,市纪委监察局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由255个精简到6个,保留数为全省最少。支持市纪委内设机构改革,至今年9月30日,市纪委监察局机关执纪监督部门占内设机构总数的71.43%,现从事监督执纪人员占在编在岗人员总数的74.36%。全力支持纪委加强队伍建设。印发了《县(市、区)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市纪委派驻纪检组长、副组长提名考察办法》《市管企业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经市委常委会研究,由市委办印发了《关于加强全市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试行)》,提出了包括严把准入关口、保持优良素养、从严监督管理、畅通退出渠道、强化激励保护等5个方面42条具体措施,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具有优良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的纪检监察队伍,为推进与闽西苏区相匹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