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召开社会救助工作会议

17.07.2014  08:54

  为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乡低保工作,推进落实2014年下半年社会救助工作,7月4日,龙岩市民政局召开全市社会救助工作会议,市民政局钟格兰副局长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乡低保工作,提高城乡低保工作管理服务水平,确保低保制度真正惠及城乡广大困难群众。一要抓政策重落实,全力推进《意见》的贯彻实施。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在7月底制定加强和改进低保工作的政策措施,把上级文件精神转化为实施细则、运作步骤和具体举措,并细化各项工作任务,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加强和改进低保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二要抓程序重规范,着力打造“阳光低保”。要规范保障对象的认定条件,加强动态管理,分类定期开展复核。要全面推行农村低保村级民主评议票决制度,在7月下旬组织召开现场会,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以点带面,全面推动农村低保民主评议票决工作有序、有效开展。要规范低保申请、受理、审核、评议(票决)、公示、核对、审批和资金发放等工作环节,明确申请人、村(居)、乡镇(街道)、县级民政部门的责任和行为规范,做到程序公正、职责明晰、要求明确。三要抓监管重实效,扎实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要建立健全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干部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投诉举报核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定期开展专项检查。

  会议指出,《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对于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编密织牢基本民生安全网,切实维护困难群众生存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会议要求各级民政部门把学习贯彻落实《办法》作为头等大事来抓,着力建立社会救助统筹协调机制、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和乡镇“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平台,形成分工协作、齐抓共管、信息共享、整体推进的良好局面,准确、高效认定救助对象,让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要在对象范围、标准设定、筹资标准、程序规定、监督机制等方面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制度。要积极开展“救急难”试点工作,完善制度体系,加强统筹衔接,发挥好所有相关救助制度的功能;建立主动发现机制和快速响应机制,及时了解、掌握、核实急难对象,做到早发现、早救助、早干预;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发挥其发现及时、方式灵活、多样化救助、个性化救助等优势,形成政府救助与慈善参与的有效衔接。(龙岩市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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