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龙岩市企业年检制改为年报告公示制

01.08.2014  20:37

  昨日,记者从市工商局获悉,今年企业年检制度有了新变化: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于8月1日起开始申报。

  凡2013年12月31日前在我市注册登记的企业,可于8月1日至12月31日,通过联络员身份认证或CA证书身份认证后,在互联网上进入福建省工商系统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点击“市场主体年度报告申报”模块,申报年度报告并公示。

  年度报告的内容为企业截至2013年12月31日的有关信息,分为应申报公示的内容和可自主选择公示的内容。2013年度及以前未按照原有规定办理年检手续的企业,但工商部门未作出吊销营业执照决定的,应申报年度报告并公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时间另行确定。据了解,将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报告工商制度是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一项内容。经省政府批复同意后,7月23日,我市印发了《龙岩市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于8月1日起在全市全面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