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人民政府出台推进气象现代化九条措施

24.12.2014  14:53

日前,龙岩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实施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九条措施的通知》。该文件的出台为推动落实《省政府关于实施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十二条措施》,加快推进龙岩市气象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文件以省政府推进气象现代化十二条措施为纲领,结合龙岩市气象事业发展实际情况和地方经济发展需求,从天气雷达观测站网建设、地面气象站网建设、信息网络建设、天气预警预报业务能力以及人工影响天气业务能力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六大具体建设目标。第一,完善天气雷达观测站网,到2017年前逐步建成长汀X波段移动天气雷达、武平、龙岩、连城风廓线雷达和龙岩自动探空雷达;第二,优化地面气象站网布局,到2018年自动气象站点密度达到8公里(气象灾害重点防治区达3公里),并逐步建设微波辐射观测站、雷电监测站、GPS/MET水汽通量观测站以及升级自动气象站点;第三,加快推进气象主干通信网络升级改造,到2018年市、县宽带接入分别达到200M、80M,实现业务系统热备份运行和信息资源异地备份;第四,开展强天气预警技术研究,实施“龙岩致灾暴雨气象监测预警服务工程建设,到2018年灾害性天气预报业务质量提高3个百分点;第五、增强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加快构建覆盖城市的气象灾害防御体系,2018年前逐步完成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气象影视高清制播系统、移动应急气象监测预警系统、重污染天气预警系统、雷电灾害预警系统等建设;第六、加快龙岩人工影响天气保障工程建设,到2018年,建成闽西人工增雨抗旱保障工程。

同时,文件还从组织领导、资金落实、人才支撑等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要求各级政府要把气象现代化作为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要将气象现代化建设项目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积极推进实施地方气象现代化建设。(龙岩市局办公室  陈丽清 唐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