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五措施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24.06.2016 11:25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一是全面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各县(市、区)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认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督促煤矿企业落实生产安全主体责任,突出排查一通三防、顶板管理、水害防治、火灾防治、人车管理、栅栏密闭管理等薄弱环节,对一时难以治理到位无法确保安全生产的,要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真正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对排查不认真、整改措施不落实、重生产轻安全、违法违规组织生产的煤矿,要依法严肃惩处;对存在重大隐患未进行有效治理的煤矿,要坚决提请地方政府依法予以关闭;因隐患整治不力造成事故的,要严肃查处,严格责任追究。
二是强化顶板管理。今年5月以来,全市持续降雨,土壤汲水饱和,地层含水量大,工作面围岩条件也发生变化。因含水率高,顶板压力增大,容易引发顶板冒落。各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要加强煤矿顶板管理专项检查,督促煤矿企业严格落实领导下井带班制度,进一步加强顶板管理,强化顶板管理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检查是否针对工作面围岩条件发生变化等情况及时补充安全技术措施,对需要采取特别支护的,要求及时变更支护方式,加大支护强度。发现未按要求加固支护或变更支护方式的,立即督促整改落实。
三是加强一通三防管理。进入夏季,气候炎热,大部分矿井自然风压对矿井通风起阻碍作用,加大了矿井通风难度,容易引起瓦斯积聚。各产煤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要督促煤矿企业加强一通三防管理,不得随意停止主要通风机、局部通风机运行,要经常检查矿井通风系统、各通风设施是否保持完好,防止风流短路。严禁无风、微风、循环风作业,加强栅栏密闭管理,防止发生气体中毒事故。
四是继续加强防汛防治水工作。县(市、区)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井上下“全覆盖”的汛期专项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检查矿区及周边水文变化、塌陷区废弃矿井及老窑积水情况、地面防洪、供电及井下排水系统完善等情况。对受地表山洪、滑坡威胁的井口、工业广场、职工宿舍等生产生活场所,必须修筑保护堤坝和其它防护设施,防止山体滑坡或地表洪水倒灌引发灾害。要结合实际,突出对汛期煤矿水害防治工作的专项检查,对汛期安全防范措施不完善,应急物资储备不到位,或矿井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立即责令停产整改。
五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开采行为。各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要严格监管检查,将日常监管、专项监管和重点监管有机结合,切实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落实监管职责,采取“四不两直”、“回头看”、 突击检查等暗查暗访方式,严厉打击“五假五超”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不能确保安全生产的煤矿,一律依法予以停产停建。(龙岩市煤管局)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4.06.2016 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