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下月实施新方法检测汽车尾气

15.04.2016  19:20
  

  昨日,记者从龙岩市环保部门获悉,为防治机动车排气污染,进一步改善龙岩市环境空气质量,市环保局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联合发布《关于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实施简易工况法的通告》,明确规定从2016年5月1日起,我市将实施简易工况尾气检测法,对本市在用机动车(不含新车和免检范围内的机动车)的尾气进行检测。

   排气不合格不能上路

  《通告》中提出,所有在本市注册登记的在用机动车(不含新车和免检范围内的机动车),必须进行机动车排气污染定期检测,其检测周期与机动车安全技术定期检测期限一致;在用机动车转入本市,或在本市辖区内办理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手续前,必须重新进行排气污染检测;本市在用机动车需要委托异地检测的,应向市环保局申领机动车环保检验委托书。

  环保部门工作人员表示,在用机动车年检之前,都必须提前进行排气检测,在用机动车经排气检测合格的,将核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将无法取得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届时将无法上路行驶。

   全市13家检测机构48条检测线

  据环保局工作人员介绍,简易工况法是模拟车辆在道路上驾驶时加速、减速、等速、怠速等各种负载运行状态,最终分析得出污染物的排放值,检测结果更客观、全面、精确。

  “过去的‘双怠速’检测法是车辆静止的时候进行的检测。”新罗区莲庄路附近的一家检测机构的老板告诉记者,与以前相比,工况法检测需要增加一名工作人员,检测时间也将增加到每辆20分钟左右。

  全市目前共有13家检测机构48条检测线安装了工况法检测设备,各检测机构正在抓紧人员培训、设备调试和模拟检测等前期工作,为开展机动车排气工况法检测做好准备。

   首次复检不收费

  记者还了解到,龙岩市物价局发布了《关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和排气检测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明确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和排气检测服务收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并提出收费最高标准,检测机构允许下浮。

  据介绍,检验检测不合格经维修后进行复检的车辆,并且在同一家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首次复检的,检测机构不得再收费;复检不合格需要第三次及以上检验检测的,按检验检测标准的30%收费,因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自身原因导致复检的免收费。

   5月1日起须达到“国V”排放标准

  昨日,记者从市环保部门获悉,为改善我市空气质量,市公安局、环保局、质监局、工商局联合制定《关于修订限制尾气排放超标机动车辆转入我市工作方案》。《修订方案》规定,今年5月1日起,申请转入我市的机动车必须达到“国V”排放标准,限制尾气排放超标机动车转入我市。

  据介绍,2012年11月15日我市出台了相关政策限制尾气排放超标机动车转入龙岩,此次重新修订,限制机动车转入力度更大。《修订方案》规定,申请进入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机动车,必须达到“国V”排放标准和机动车环保型式核准目标要求及福建省地方标准的要求;所有营运车辆、载货汽车、中型(含)以上载客汽车、微型载客汽车、全挂牵引车、半挂牵引车、专项作业车和“出租转非”、“营转非”、“教练转非”的机动车辆一律不予办理转入手续;申请转入龙岩市的进口机动车,对持2014年5月1日前签发进口证明书的机动车,应由机动车所有人提供相同批次尾气排放达到“国V”排放标准的发布公告和达到福建省地方标准的检测合格标志,经车管部门审核确认后办理准入。

   用行动打响生态环保攻坚战

  生态环保攻坚战是龙岩市“三大战役”之一。4月7日,全市召开生态环保攻坚战役动员大会,强调要拿出“滴水穿石、人一我十”的恒心和韧劲,发扬革命精神、牺牲精神、奋斗精神,迅速掀起打好生态环保战役的高潮。大气、水、土壤污染整治,正是生态环保攻坚战的任务之一,要重拳出击整治大气污染,确保我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在全省排位保持前列。

  “十二五”期间,龙岩市空气质量在全省排名第二,优良率达98%。已经取得的好成绩只能代表过去,接下来我们不仅是要保持住领先的优势,更要继续向前,争取交出一份更好的答卷。为打好攻坚战役,各级有关部门制定出台一系列政策,紧紧锁定污染来源,以“壮士断腕”的勇气,为进一步改善全市空气质量不懈努力。

  这些政策规定的实施,需要广大市民的共同支持和参与,因为让天更蓝、水更清、地更净不仅是每一位市民的愿望,更是每一位市民的义务和责任,让我们行动起来,为打响生态环保攻坚战尽自己的一份力。

【编辑:陈丹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