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岩完成全市首例无户口人员落户办理业务

23.08.2016  17:40
  

  中新网龙岩8月22日电 (张春波 方焱林)福建省龙岩市公安局22日披露,龙岩市新罗区的周玄(化名)19日上午来到曹溪派出所户籍窗口,从户籍民警林燕萍手里接过居民户口簿,他赶紧翻开女儿筱筱(化名)的那一页查看,“谢谢你们,悬在我心里的石头总算落地了。”周玄开心地连连道谢,这标志着龙岩市完成了首例无户口落户业务办理。

  周玄夫妇结婚多年来,感情一直很好,却一直没有生育,跑了很多家医院检查都没发现问题,周玄的朋友也都在替他着急,甚至萌生了抱养孩子的念头。2011年5月15日早上,周玄的朋友打来电话,“你快来村口看下,有个婴儿。”周玄赶紧骑上摩托车去查看,只见一名女婴被遗弃在村头。

  “这个女婴的身上只有一张红纸,告知2011年5月12日出生。其他没有任何信息。”周玄夫妇赶紧把孩子从水泥地上抱起来,安抚着呱呱待哺的弃婴。他问遍周围的人,都没人知道这孩子是谁家的。

  “大伙儿做证,孩子先放在我家抚养,要是她的亲生父母来问,就让他们来我家认。”周玄向围观的人郑重承诺道。带回筱筱的第一天,周玄担心她是有疾病才被抛弃的,到医院为孩子做了一个全身的检查,确定是健康的才放心抚养。

  “我们非常疼她,一个月就买了4罐奶粉来喂她。”周玄看着筱筱一天天长大,水灵灵的大眼睛,别人都夸长得和周玄夫妻很像。“孩子出生3天就跟我们生活在一起,她是我们的福星,2015年我妻子生了个儿子,感觉是因为她才带来的幸运。”周玄心里满是欢喜,可是有一件事情却让他时常愁眉不展。去年底,周玄带一家人去厦门游玩,因为孩子没有户口,好点的酒店都不让住,我们连着找了好几家酒店都被拒绝。为此,他们草草逛了一下就驱车赶回龙岩。

  “孩子没户口,新农合买不了,保险不给办,眼看明年就要上小学了,我们经常急得睡不着。”几年来,周玄没少为筱筱落户的事情跑部门。“福利院要我把孩子先放在那里,再经过一系列手续去领养,可是孩子哪怕一天都离不开我们。民政局那,因为我们提供不了证明材料,就一直拖着。

  今年年初,周玄来到曹溪派出所了解落户政策。“根据相关文件,如果你坚持抚养孩子,先带她采血,我们送到全国打拐系统进行DNA比对和备案,再到村里和报纸上刊登公告,确定没有亲生父母找她之后,等上面政策下来,就能为筱筱办理落户了。”户籍民警林燕萍为他进行了详细的说明。

  8月1日,福建省出台新的落户政策明确规定,被抚养弃婴与抚养人共同生活满3年,并已超过5周岁尚未办理收养法律手续的,由村(居)委会出具证明,经派出所民警调查核实,报县(市、区)公安机关户政部门核准,派出所户籍窗口以非亲属关系给予办理落户手续,筱筱符合办理条件。“筱筱可以办理落户手续了,你们准备好材料。”户籍民警林燕萍立即通知了周玄,并指导他认真准备材料。

  写申请落户报告,和筱筱拍现场合照,写坚持自行抚养的书面声明,到村委员会开书面材料,找朋友邻居配合警方做询问笔录等等。“流程和材料虽然不少,但是想到筱筱落户问题能解决,一切都值得。”8月15日,周玄夫妇带着筱筱和儿子都来到了户籍窗口,接过林燕萍递交过来的户口本。“虽然户口簿里是‘非亲属’关系,以后需要跟筱筱好好解释,可是我们终于是国家承认的一家人了。”周玄如释重负地说道。

  据了解,2016年6月17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实施意见》,8月1日福建省公安厅参照《福建省公安机关户口管理规范》出台了具体落户规范。当前为就学升学节点,周玄办理的落户业务尚属龙岩市首例,对于筱筱而言是幸运的,不仅有好心人家的收养,更是告别了6年没有保障的“黑户”生活。(完)

【编辑:陈丹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