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出台“医保卡健身”政策 不同人群反应不一

22.06.2016  12:59
  

  日前,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龙岩市财政局、龙岩市体育局联合发文,对参保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购买健身服务作出规定。由此,龙岩成为福建省首个实施“医保卡健身”的地市。

部门:用活沉睡资金,发展群体体育

据了解,实施“医保卡健身”,在全国龙岩并不是首例。今年以来,山东、江苏、南京、重庆等地就陆续出台了相关政策。相关人士指出,医保卡购买健身服务盘活了医保卡“沉睡”的资金,逐步引领大众体育消费方式的转型。

龙岩的竞技体育在全省走在前列,群体体育也应该跟上去”,龙岩市体育局群体科科长李铠认为,龙岩在全省率先实施此项政策,体现了龙岩对体育事业的重视和支持,而且“对个人、对部门、对企业”都有好处。

进展:7月1日以后实施,公共健身场馆首先开放

据了解,按照文件规定,新政策将于7月1日起在中心城区范围内执行。政策实施后,将对提供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购买健身服务的健身场馆,实行医保定点协议管理。

李铠告诉记者,按照计划,相关部门将与符合条件的健身场馆进行签约,目前第一批健身馆名单正在申请和审核阶段,但可以肯定的是,由政府主管的体育中心和体育公园两个公共健身场馆将首先响应新政策,向市民开放“医保卡健身”服务。

此外,文件规定:市民购买健身卡或者按次健身消费,全年总使用额度不得超过2500元;不得套用个人账户购买食品、衣物,以及健身器械等;不得套取个人账户现金。


体育中心和体育公园提供“医保卡健身”的场所

市民:健身与医保,不同人群选择不同

根据龙岩市《关于调整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有关政策的通知》规定,中心城区医保参保人员个人账户结余金额超3000元的部分,按个人意愿,可用于其本人在定点健身场馆购买健身卡或者进行按次健身消费的需求。对此,岩城市民又是如何反应呢?

随机采访中,记者发现仍有许多岩城市民对此项政策不甚了解,而当问起用医保卡到健身场馆购买服务的意愿时,不同的人群有着不同的回答。

李先生是一位年轻教师,由于平时也爱运动,他对“医保卡健身”非常感兴趣。他说,自己此前就在羽毛球馆、游泳馆等办过卡,“周末和业余时间有空就会邀几个同事或朋友打打球”,他表示,希望“医保卡健身”覆盖的场馆越来越多,并且也能享受一些优惠和折扣。

本来卡里的钱就不多,买药都不够,怎么会去健身?”,33岁的陈先生从事的是服务行业,记者见到他时,他正在医保中心等待办理异地转移手续。他告诉记者,自 己此前在新疆工作,去年家里有了孩子,于是打算回龙岩老家发展。由于目前政策无法将其账户内的资金转移回龙岩,陈先生已经在外地将医保账户内的钱全部刷卡 买药了。不过,陈先生明确表示,即使以后账户余额超过了3000元,也不会去健身馆刷卡消费,“药店刷卡买药全家能用,健身只能用在一个人身上”。

詹阿姨是一名退休职工,对她来说,“医保卡健身”与自己关系不大。她告诉记者,作为老年群体,她们的医保卡内即使有足够的资金,首先考虑的还是医疗需要,至于健身,“去公园走走,跳跳广场舞就好了”。

【编辑:陈丹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