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中院:司法“五器”生态保护模式获评优秀事例

25.03.2015  13:09
  近日,由国家环境保护部与中国法学会组织的“生态环境法治保障制度创新事例”定评结果公示,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创立司法“五器”生态保护模式获评优秀事例。

  近年来,该院充分研判辖区生态建设形势,在全省率先成立生态资源审判庭,积极开展生态司法“一院一品”创建工作,全力推进生态审判工作成为生态整治的“助推器”、生态保护的“稳压器”、生态经济的“服务器”、生态和谐的“调节器”、生态管理的“预警器”,逐步形成一批具有龙岩特色的生态司法工作模式,被媒体誉为“龙岩样本”。 责任编辑:林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