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中院切实为企业生产经营提供司法保障
法律是刚性的,但不是冰冷的。11月2日,记者从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为扎实服务“六稳”“六保”工作,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龙岩中院立足疫情防控常态化新形势,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切实为企业正常开展生产经营、复工复产提供司法服务保障。
“你好,我们公司想要用基本户进行招投标,可以先将我们被冻结的资金划拨到其他账户吗?”日前,某建设公司提出申请,请求法院将基本户上被冻结的3000万元划拨至他们其他被冻结账户,以便他们用基本户进行招投标。原来被保全人某建设公司在苏州银行开设的账户,被龙岩中院依法冻结金额3000万元。
收到申请后,龙岩中院立即组织人员研讨执行措施,决定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迅速解决某建设公司的诉求。在作出裁定后,执行干警兵分两步,一路火速前往被保全人所在的江苏省张家港市,通过“线下”扣划的方式将该基本户中的3000万元划拨至龙岩中院暂存款账户后,再通过执行网络查扣系统“线上”解除冻结的方式解除该基本户的冻结。另一路则通过线下解封的方式将被保全人其余被冻结的账户解除查封,确保该被保全人能够顺利参加招投标活动,保障生产经营。此举在维护申请保全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保障了被保全人的正常经营活动。
1380万元工资款解“薪”难
“老板啊,好几个月了,我们这活也差不多要干完了,什么时候可以发工资呀?”李某等百余名农民工在龙岩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务工,工资成立他们的“薪”头难。“不是我不想发,但是因为债务纠纷,我们的公司账户被厦门中院冻结了。”公司老板也一个头两个大。
原来,由于债务纠纷,该公司在龙岩的账户被厦门中院依法予以冻结。直接导致了李某等百余名工人,好几个月没能领到一分钱工资,累计未发放工资额逾千万元。
为了确保农民工工资得到优先、快速执行,厦门中院向龙岩中院请求协助。首先由厦门中院在线上先行解冻该公司账户,然后在龙岩中院和龙岩市住建局共同监督下,银行将暂时解冻的开发商账户内1380万元转入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待转账完毕后,龙岩中院立即协助厦门中院续行冻结上述账户。这种少有的两家联合“操作”,顺利地为百余名农民工,追回了1380万元工资。
3300余万元保正常经营
今年4月,龙岩中院依申请,对被保全人某城市建设公司财产保全措施,依法冻结了该公司银行存款3300余万元。此后,因被保全人某城市建设公司在国庆期间急需该账户被冻结资金用于生产经营,与申请保全人达成合意,申请保全人遂向法院请求解除对被保全人银行账户的冻结。
为迅速落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龙岩中院开通绿色通道,迅速指定承办法官办理,快速作出裁定,迅速实施解除冻结措施。因办理及时,该被冻结账户在申请当天下午即成功解除冻结,某城市建设公司可以用该账户资金在国庆期间正常开展生产经营。对此,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衷感叹:“太好了,没想到你们这么迅速,这下我们企业的经营活动可以正常开展了。”
下一步,龙岩中院将进一步落实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保护申请执行人利益的同时,兼顾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企业可持续发展,努力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司法获得感。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罗晓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