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中心城市客运出租车新运价十日起执行

08.12.2014  13:29

  通过组织召开龙岩中心城市客运出租车运价调整方案听证会,综合听证参加人意见,修改调价方案,并报经市政府同意后,5日,市物价局、市交通运输局向社会联合发布《关于调整龙岩中心城市客运出租车运价的公告》。

  据悉,调整后的龙岩中心城市客运出租车运价自12月10日起执行,10日至15日为出租车计价器调整过渡期,16日,龙岩中心城市所有客运出租车将执行最新运价标准,即当93#汽油油价在6.00元/升及以上、7.00元/升以下,并持续一个月以上时,起租价由2公里5元调整为2公里7元,不收取燃油附加费;当93#汽油油价在7.00元/升及以上、8.00元/升以下,并持续一个月以上时,起租价由2公里5元调整为2公里8元,不收取燃油附加费。

  龙岩中心城市现行的客运出租车运价实施7年多而未调整,而这期间,车辆运营成本不断上升,加上高峰期道路拥堵,一定程度上导致高峰期打车难、拒载等现象出现。此次运价调整的初衷是优化运价,补偿出租车正常运营成本,从价格方面疏导拒载矛盾,促进出租车行业稳定发展。

  此次除采纳16名听证参加人关于调整起租价的意见外,还采纳了2名听证会参加人关于调整停车和低速等候费的意见,即停车等候或车辆时速低于12公里的,全程等候累计2.5分钟不收取费用,等候超过2.5分钟,每分钟按车公里租价的20%(0.36元)加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