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两级法院为金融生态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10.03.2016  12:02
  “我们邮储银行主要是小微贷款,笔数多,额度小。法院执行局克服人手紧张的困难,为我们做了大量工作,非常感谢法院所做的工作。”3月1日,邮储银行龙岩分行代表向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送上一面锦旗,对法院依法保护金融债权,稳定金融秩序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所做的工作表示感谢。

  近年来,受宏观经济持续下行与产业结构调整、经济增速放缓带来的影响,龙岩市银行业遭遇前所未有的挑战。面对大量金融借贷案件进入司法程序,金融市场司法需求日渐增多,龙岩市两级法院充分运用和发挥司法职能,积极探索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新方法、新思路和新举措,为当地金融生态环境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龙岩中院副院长林宜杰告诉记者:“受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的影响,法院案件数量大幅攀升,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我们把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作为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合理调配人力物力,为审理和执行金融纠纷案件配置最佳的审判资源,打好依法维护金融债权组合拳。

  为了及时审理金融纠纷案件,龙岩市两级法院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开通案件审判“快车道”,确保了金融纠纷案件快立、快审、快判、快执。

  2014年6月,新罗区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标的逾亿元的实现担保物权案件。

  因案件债务人未履行还款义务,申请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及中国五矿深圳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向法院申请实现担保物权,涉及金额为1.25亿余元。新罗区法院根据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中申请实现担保物权案件可适用特别程序的规定,审查后依法裁定对被申请人名下已抵押的机器设备准予采取拍卖、变卖等方式依法变价。因该案涉及项目异地技改建设,影响了被申请人地块按期交地。为此,立案执行后,该院立即进入拍卖程序,依法对涉案机器设备进行评估,在以3220万元成功拍卖后,第一时间将拍卖款依法进行分配,使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为积极有效地开展金融生态环境建设,龙岩市两级法院扎实开展金融债权案件专项清理活动,切实做好各类金融案件的审判与执行工作:切实提高立案效率,为金融案件的立案和诉前保全开通“绿色通道”;财产保全过程中,坚持用好用足法律,大胆运用法律赋予的强制措施;充分发挥刑事审判作用,加大对金融犯罪的打击力度;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作用,依法最大限度维护金融债权;不断加大执行力度,最大限度地实现金融债权。

  据统计,2015年,龙岩市两级法院共审结金融机构金融借款合同案件1640件,审结案件标的金额人民币16.63亿元,执结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件1351件,执结案件标的金额人民币2.41亿元。

  在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的同时,龙岩市两级法院进一步延伸司法功能,强化针对金融犯罪的预警机制,对在办案中发现的金融企业管理制度方面存在的漏洞和隐患,及时与金融企业做好沟通和建议工作,为金融企业建立严密的安全防范体系。

2015年,龙岩中院围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和推进金融改革发展主题,形成《关于龙岩市金融业防风险促发展司法保障工作的调研报告》;针对辖区内小额贷款公司借贷纠纷反映出的问题,组成课题组进行专题调研并形成《规范小额货款公司经营,促进准金融环境健康发展》的报告。为此,龙岩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林兴禄在该调研报告上批示:“该课题很有意义。将司法案件中发现的普遍性、苗头性问题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值得肯定,应予鼓励支持。” 来源:海峡法治在线 责任编辑:林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