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一补胎店凌晨爆燃失火 丈夫目睹妻儿3人葬身火海

24.09.2018  19:32
▲起火建筑属于典型的“三合一”场所

  凌晨4时许,位于永定区城郊镇东溪村下楼组的“阿石补胎店”突发火灾,一家三口不幸遇难(导报记者5月21日报道),报道后引发众多关注。昨日,导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目前,这起火灾事故调查报告已公布。

  据介绍,这起火灾烧毁了房屋、补胎器材、家具、生活用品及轮胎等物品,直接财产损失28万多元,起火原因系汽油蒸汽遇电火花,引起爆燃导致火灾发生,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现场还原

  补胎店凌晨失火,丈夫目睹妻儿葬身火海

  调查报告显示:2018年5月18日晚,补胎店店主王某(报警人),由于外出补胎回来较晚,为避免打扰妻儿休息,就在补胎店门口的车上睡觉。

  5月19日4时02分,王某接到妻子的电话说:“你在哪里?快点,着火了,把电源关掉。”随后,他下车推开店铺卷帘门边上的小门进入店内,因火势太大没办法救人和灭火,在关闭电闸后退出店铺,立即大声呼叫隔壁邻居帮忙,但是当时人已无法再次进入店铺。王某于4时05分报警。

  据了解,现场火势最终于5时30分得到控制,7时50分左右,余火被彻底扑灭。现场,共搜救出3名被困人员,经医护人员现场确认均无生命体征,分别是店主王某的妻子(36岁),儿子(13岁)、女儿(4岁)。

  事故调查

  自制补胎液存放不当,埋下失火隐患

  事故发生后,龙岩市政府成立了永定区“5·19”较大火灾事故调查组,由消防、安监、总工会、工商局、交通运输局、质监局等单位组成,分别对相关安全监管职能部门和事发后应急救援处置进行了调查,并提出了防范类似事故的建议。

  经查,“阿石补胎店”的建筑面积96.9平方米,该建筑未办理土地和建设相关手续,属于违法建筑。王某经营补胎业务,未取得三类机动车维修(轮胎动平衡及修补)许可审批,属于违规经营,经营业务从2016年开始。这起火灾烧毁了房屋、补胎器材、家具、生活用品及轮胎等物品,直接财产损失284185.5元。《火灾事故认定书》对该起火灾事故起火原因认定如下:起火时间为2018年5月19日4时01分,起火部位为店铺南墙边金属楼梯投影的正下方,起火原因系该区域的汽油蒸汽遇电火花,引起爆燃导致火灾发生。

  事故调查报告认为,造成火势迅速蔓延和人员伤亡的直接原因:一是经营者长期违规使用汽油浸泡生胶片制作补胎液,并在相对封闭的金属楼梯下方存放、使用个人自制补胎液,导致汽油蒸汽聚集;二是起火建筑内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且电气线路在火灾发生前出现多次故障但未引起重视,导致楼梯下方区域的汽油蒸汽遇电火花引起爆燃;三是起火建筑属于典型“三合一”的场所,一层为经营、储存场所,阁楼为住宿场所,且未按规定进行防火防烟分隔,住宿场所未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或逃生口,人员疏散需通过室内钢制楼梯下至一层,导致火灾发生后,大量有毒烟气封住逃生通道,迅速扩散至住宿场所,造成无法逃生自救。

  处理建议

  追究2人法律责任  党纪政纪处分13人

  经调查组综合分析认为,永定区“5·19”较大火灾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和单位的处理建议,具体包括追究店主王某、场所出租方曾某等2人的法律责任。而对这次火灾事故负责直接责任、领导责任的镇村干部,以及负有一定的责任相关人员共13人,建议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其他处理。

  与此同时,对城郊镇政府、永定区交通局、永定区国土资源局等数个相关责任单位,建议由永定区委、区政府作出处理。对此,龙岩市政府要求各有关单位按照事故调查报告抓好落实,并于2018年12月31日前将落实处理结果,报送龙岩市公安消防支队。

  事故调查组提出,永定区委、区政府要认真剖析事故原因,切实汲取事故教训,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大力整治“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对问题突出、整治不力的人和事,要强化跟踪督促,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导报记者  李大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