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通报3起案例 鼓楼社区书记公款买购物卡被处分

28.07.2015  12:14

  东南快报讯(记者 吴静)东南快报记者从省纪委获悉,日前,省纪委对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八项规定典型问题进行通报。

  2014年2月和2015年2月,时任鼓楼区水部街道乐天泉社区书记、主任邱咏瀚两次授意社区卫生副主任、报账员李明艳,到沃尔玛超市长城店用公款购买购物卡用于送礼,每次购买2000元共计4000元,以举办社区活动的名义从社区财务账户报销。2015年6月,区纪委给予邱咏瀚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400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石狮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副所长林清其私自驾驶公务用车,前往晋江市罗山街道办理私事。石狮市直机关农办系统党委给予林清其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其退出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的相关费用。

  2003月7月至2014年11月,石狮鹏山工贸学校原常务副校长孙礼仕以“毕业证押金”、“住宿押金”为由,向学生收取每人50元至500元不等的押金,共计211880元,实行账外管理。孙礼仕还使用校董捐款等账外资金用于发放教职工补贴、福利和支付个人汽车燃油费、电话费等费用。孙礼仕受到开除党籍和公职处分,其因涉嫌受贿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该校相关人员受到相应的党政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