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鼓楼法院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试点成绩单亮相

20.04.2021  23:21

4月16日,福州鼓楼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开展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试点以来知识产权刑事审判专项工作情况,并发布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据介绍,自2010年11月份开展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试点以来,鼓楼法院共受理全福州地区涉及知识产权犯罪案件448件,审结432件。共对791名被告人判处刑罚,判处罚金人民币7529925.55元。

鼓楼法院对危害社会安全、群众健康的知识产权刑事犯罪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共审结未经批准许可进口的肉毒杆菌、假冒“LV”“GUCCI”等知名品牌箱包、假冒“茅台”名酒、假冒“周黑鸭”鸡鸭卤制品、假冒 “奔驰”“大众”汽车配件等关系民生安全刑事案件177件;重拳打击侵权盗版行为,审结盗版案件162件,先后三次获得国家版权局颁发的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二等奖一次、三等奖两次;重点打击涉及高新技术、关键核心技术的假冒犯罪行为,审结侵犯商业秘密罪2件,为创新主体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此外,鼓楼法院还联合区检察院、区公安局等知识产权执法部门建立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对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量刑规范、取证要求、侵权产品实际售价的认定、网上虚假交易金额的认定、已销售金额与未销售金额累加问题的认定等各类知识产权犯罪数额认定标准等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司法实务问题达成共识,力求统一知识产权刑事办案标准,促进规范高效办案。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罗晓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