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楼区检察院破解“一捕到底”难题保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15.06.2015  20:25

 

 

福建检察网6月15日讯(郑伟铃)“我还以为案件没办结前出不去,谢谢检察官认真审查,我保证以后再也不敢做坏事了!”近日,福州鼓楼区检察院对在押人员黄某提出变更强制措施的意见,目前黄某被依法取保候审。

犯罪嫌疑人黄某因与陈某有债务纠纷,于是到陈某所住的小区外面贴讨债传单。贴完传单以后,黄某在小区地下车库发现陈某的车停在车库里,于是他拿出带来的瓷砖刀将汽车的四个轮胎都捅破,并在车身上张贴讨债传单。

鼓楼区检察院对此案认真评估后认为,本案发生的原因在于黄某与陈某有债务纠纷,黄某一时气愤下实施的行为,行为实施后,黄某有悔罪表现,主观恶性相对较小,而且在对鉴定意见存在异议的情况下,本案有不起诉的可能性。鼓楼区检察院立即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在向侦查机关了解侦查取证的进展情况,并听取办案人员、看守所监管人员和派驻检察人员的意见,听取犯罪嫌疑人的意见后,认为对犯罪嫌疑人黄某某继续羁押并不适当,经审批后对犯罪嫌疑人黄某变更强制措施。

据悉,鼓楼检察院公诉科为破解“一捕到底”的难题和法院“押多久判多久”的窘境,加强对审查起诉阶段、法院审理阶段犯罪嫌疑人羁押必要性的研究,并制定出台《鼓楼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该“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了审查起诉阶段、法院审理阶段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的案件范围、适用条件、审批程序、监督程序等,为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提供了办案依据,有利于准确适用逮捕强制措施,确保严格规范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