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楼区打出提升社区创新社会治理的“组合拳”

08.10.2016  13:39

  福州日报10月8日讯(记者 吴晖 通讯员 彭辉/文 记者 池远/摄)鼓楼社区创新社会治理水平将得到持续提升,社区工作将“好上加好,补齐短板”。为贯彻落实鼓楼区委第十二次党代会确定的“建设现代化省会首善之区”的工作任务,鼓楼区近日正式出台《鼓楼区加强和改进社区工作的若干问题意见》,打出提升社区创新社会治理“组合拳”,将建立社区及社区工作者奖惩机制,打造“双轨并行”的社区人才“培养链”,加强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和发展,加大社区工作经费保障力度。

   建立社区及社区工作者

   激励措施

  据了解,鼓楼区69个社区工作服务站工作人员经考核合格后,于次月发放岗位补贴,社区工作者职称补贴每月提升150元,其中社会工作师每人每月补贴450元,助理社会工作师每人每月补贴300元。

  同时,鼓楼区还建立了绩效奖励机制,适当调整月、年度绩效奖金额度及人数比例。优秀等次每人每月发放绩效奖金1500元,占总人数20%;良好等次每人每月发放绩效奖金1300元,占总人数60%;合格等次每人每月发放绩效奖金900元;考核不合格,不予发放奖金。

  凤湖社区公立少儿托管中心。

  在年度绩效考核中,优秀等次每人发放绩效奖金2400元,占总人数20%;良好等次每人发放绩效奖金1800元,占总人数60%;合格等次每人发放绩效奖金1200元;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发放奖金。

  根据新出台的《意见》,鼓楼区还建立了社区评优评先奖励制度。获得中共中央、国务院授予的国家级先进称号的社区,单次奖励15万元;获得国家部委、省委、省政府授予先进称号的社区,单次奖励10万元;获得省直部门、市委、市政府授予先进称号的社区,单次奖励5万元。每个社区年度累积奖励不超过50万元。获得中共中央、国务院授予的国家级先进称号的个人,单次奖励10000元;获得国家部委、省委、省政府授予先进称号的个人,单次奖励5000元;获得省直部门、市委、市政府授予先进称号的个人,单次奖励3000元。

  鼓楼区还将完善精品社区、示范社区评选奖励机制,采取百分制方式进行评选,对象为全区69个社区,考评时间为一年一次。通过综合考量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服务功能内涵,以及居民群众对社区服务的评价等,并对获评精品社区及示范社区的社区及个人给予一次性奖励:获评“精品社区”称号的,每个社区奖励社区建设经费8万元;社区书记、主任及站长每人奖励2000元;其他“两委”及社区工作服务站成员每人奖励1500元。获评“示范社区”称号的,每个社区奖励社区建设经费5万元,社区书记、主任及站长每人奖励1500元;其他“两委”及社区工作服务站成员每人奖励1000元。

  有奖有罚、奖罚分明。《意见》还针对工作不给力的社区及社区工作者,制定了相应的惩罚措施。

   打造“双轨并行”人才“培养链

  如何培养一支素质高、能力强、作风扎实、热心为社区居民服务的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人才队伍,以适应新形势下社区建设的需要?鼓楼区此次出台的《意见》提出,打造“双轨并行”的社区人才“培养链”。

  拓宽社区人才来源渠道。坚持“双管齐下”,以“校地联办、定向培养”为主,加强与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合作,继续办好社会工作专业“社会工作班”大学专科教育。每年安排学生到社区见习或实训,并从2018年起择优录用部分优秀毕业生到社区工作服务站就业。同时,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社区专职工作者,综合采取笔试、面试、考察等多种形式,好中选优,切实把好高素质的“进口关”。

  畅通社区人才上升空间。坚持“双轨并行”,完善事业编制社区书记岗位设置,打造“社区工作者—社区书记—事业编制社区书记—街镇(区直部门)副职”职务培养链,持续开展社区书记竞聘入编工作,适时推出部分街镇(区直部门)副职领导岗位,面向全区事业编制社区书记进行公开选拔;设定社工师专业技术岗位,打造“社区工作者—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职称培养链,鼓励社区工作者参加社会工作职称考试,对获得初级、中级职称的社区专职工作者,除了给予适当的补贴外,在竞争性选拔考试中给予适当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