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鼓励创业创新 允许“一址多照”“一照多址”

18.09.2015  09:47

  福州新闻网9月18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张笑雪)记者昨日从市政府获悉,福州市日前出台措施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全社会创业创新活力,以创业带动就业,实现稳增长、扩就业。

   改扩建一批创客天地

  根据市政府日前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十条措施的实施意见》,2017年底前建成20家以上、2020年前建成40家以上众创空间。科技进步先进县(市)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基地都将建有众创空间。鼓楼、仓山、台江、晋安、马尾及高新区2017年各建设3家以上众创空间,2020年各建设5家以上众创空间;其他各县(市)2017年各建设1家以上众创空间,2020年各建设3家以上众创空间。

  将培育一批创业示范基地。对创业示范基地,市财政局将安排专项资金给予每家不少于100万元的奖励;对设立不少于1000平方米的公益性大中专生创业创新场所,吸纳创业主体超过10户以上的,由市就业专项资金给予每个不超过50万元的资金补助;符合条件的市级众创空间,先期给予建设资金补助10万元,后续再次享受相关资金资助的,差额部分予以补足;对符合条件的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孵化器,市科技局分别给予一次性100万元、50万元、10万元奖励,对符合条件的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市经信委给予一次性15万元补助。

  同时,我市将改扩建一批创客天地。各县(市)区将充分利用老厂房、旧仓库、存量商务楼宇以及传统文化街区等资源改造成为新型众创空间。鼓励设立劳模、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农村创新驿站等。积极推动市级众创空间建设,符合条件的市级众创空间,先期给予建设资金补助10万元,后续再次享受相关资金资助的,差额部分予以补足。